中國臺灣網10月3日消息 據臺灣“中廣新聞”報道,臺灣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庭海外洗錢疑案,昨天再度傳喚吳淑珍同學蔡美利家庭成員。臺檢方訊問后,認為蔡美利胞弟蔡銘哲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后,昨天晚間裁定羈押禁見。蔡銘哲也成為繼原陳水扁辦公室出納陳鎮慧之后,全案第二名遭到羈押的被告。
報道稱,臺灣檢方特偵組昨天就陳水扁家庭海外洗錢疑案,再度傳喚陳水扁妻子吳淑珍的同學蔡美利、蔡美利胞弟蔡銘杰和蔡銘哲,以及三人的配偶黃接意、陳慧娟、林碧婷等6人到案,厘清他們是否協助吳淑珍將部分資金輾轉匯到新加坡相關賬戶內。臺檢方發現,蔡銘杰和蔡銘哲在香港有設賬戶,也有巨款資金出入,因此,當庭將二人改列被告。其中,蔡銘哲由于涉及行賄、洗錢罪嫌重大,晚間遭到收押。
據臺媒了解,臺特偵組追查陳水扁家庭海外洗錢弊案,懷疑陳水扁透過“白手套”,也就是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大學同學蔡美利胞弟蔡銘哲,向涉及南港展覽館等弊案的力麒建設公司負責人郭銓慶收賄上億元新臺幣,疑似匯往海外洗錢。
此外,臺特偵組清查資金后發現,陳水扁家除今年初遭瑞士司法單位凍結的2100萬美元外,另有大批海外秘密賬戶,分別存放在新加坡及瑞士以外數個國家和地區,而蔡銘哲疑為這些資金流往海外的關鍵人士,但在偵訊時拒絕說出詳情。由于檢察官掌握確切證據,法院才裁定羈押禁見。(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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