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30日電 臺灣當局計劃開放陸資企業在臺掛牌出現重大突破。“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29日透露,相關“部會”已有共識,只要不是在大陸注冊的境外公司要來臺第二上市,陸資持股比重完全不設限,陸資持股100%也無妨。籌資后資金也傾向不再限制,可以100%投資大陸。
據臺灣《經濟日報》報道,依“金管會”規定,只要在“金管會”承認的19個國家和地區交易所(包括香港交易所)掛牌的外來企業,都可以在臺灣第二上市,也就是發行臺灣存托憑證(TDR)。
“金管會”預期,掛在香港恒生指數紅籌股的公司,應是最有可能來臺發行TDR的陸資企業。
李紀珠表示,“金管會”正緊鑼密鼓討論陸資企業來臺第一上市與第二上市案,如果順利的話,本周就會提“行政院會”討論。她還說,未來將修改規定,只要不是在大陸注冊的境外公司,都可來臺發TDR,陸資持股不設限。不過,上述規定金融業除外。
至于境外企業來臺第一上市的部分,李紀珠表示,現行規定陸資持股不得逾20%才能來臺第一上市,未來朝向放寬,但要放寬到多少,尚未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