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30日電 2007年臺當局總決算審核報告披露,臺軍近十年平均每年軍售采購支出約274億元(新臺幣,下同),但對美采購案長期存有購案報價及規格不明確、成本結構透明度不足等缺失。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軍每年軍售采購支出截至2007年止,尚未交運的部分共有2011案,將近1230億余元。臺當局“審計部”認為,對美軍售的采購金額是依美方寬列的標準而編,導致付款額度極易超過實際需求,造成巨額資金滯存美國。
報道稱,臺當局“國防部”內部負責對美軍售的單位有“軍備局”、“戰規司”及“參謀本部”情報及“參謀次長室”,但卻沒有主導單位,致使彼此權責不清。
另外,臺軍方推動“軍品管理銷售公司”(鐽震軍火公司),涉有未依法行政的缺失,包括在辦事細則未修訂前,徑自將“國防部資源司”原職掌科技建案等軍政業務,轉移給“軍備局”;成立“國防產業發展指導委員會”未完成行政程序;以非營業基金補辦預算方式投資鐽震公司,有規避立法監督之嫌;投資鐽震公司的持股比例逾越規定等。
報道稱,臺“審計部”已經在今年六月十六日函請臺當局“國防部”檢討,但對方未函復,七月八日再次去函,仍未得到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