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臺北最美麗董事長的陳敏熏(圖片來源:臺灣《聯合晚報》)
臺檢方特偵組昨天以共同收受前101大樓董事長陳敏熏和“中信金”少東家辜仲諒賄賂為由,依“貪污罪”及違反“政治獻金法”追加起訴陳水扁、吳淑珍夫婦。至于行賄的陳敏熏和辜仲諒兩人則被認定沒有違法,臺檢方決定不予以起訴。香港中評社今日發表社評指出,非常有趣的是從起訴書內容中發現,同樣是行賄,陳、辜二人的金額差了近30倍,所得到的待遇也差了十萬八千里,難道陳敏熏區區1000萬元(新臺幣,下同)具有令人著魔的力量?
臺檢方的起訴書中揭露了2004年4月,陳敏熏在了解自己無法續任開發金董座之后,以愿意提供1000萬元政治獻金為借口,透過吳淑珍向陳水扁表達欲爭取大華證券董座職位。吳淑珍后來出庭時,曾經向法官蔡守訓表達自己看不在眼中的小數目當時卻發揮很大的力量。
文章提到了,當時陳水扁為了讓陳敏熏可以出任大華證券董座一職,連續向當時的臺“財政部長”林全施壓了3次。首先是于2004年4月中旬先去電林全要求安排,林全在第一時間說明其中的困難,卻讓陳水扁無法接受。
一周后,林全還為此提出“開發金控改選過程及問題研析”的書面報告上呈陳水扁。報告里面的主要內容就是詳述這項人事安排的困難及問題,并提出可能采取的底線。那就是對“中信”繼續施壓,并否決“中信”所提任何大華證券董事長人選,直到雙方協議達成為止。另外由公股代表陳木在出面與陳敏熏溝通,在給予一定尊嚴下安排其他董事長職務。
文章說,當時這份報告經陳水扁辦公室主任馬永成轉呈陳水扁,竟讓陳水扁相當不高興,還以他的指示未獲貫徹為由,對報告不屑一顧。陳水扁的舉動讓林全繃緊神經,再次與辜仲瑩商議,敲到了101董事長這個職位,兩人還大費周章勸退當時的101董事長焦佑倫。
盡管位置空出來了,陳敏熏還是不點頭,直到2004年4月20日“開發金”召開董事會時,陳水扁對臺“行政院”、臺“財政部”未安排陳敏熏出任大華證董事長不能接受,最后還是馬永成從中協調,邀集林全、辜仲瑩及陳敏熏于23日晶華酒店見面,陳敏熏點了頭,陳水扁才放過這項人事案。不過,不久林全似乎也因此離開“財政部長”一職。
區區的1千萬元發揮了多大的力量,不只讓陳水扁親自為陳敏熏謀新職,還為了顧及她的尊嚴折騰了多少人。盡管后來陳敏熏換到了比較小的101董事長,但比起辜仲諒多次行賄陳水扁、吳淑珍,數目加起來有3億元之多,最后還換來“紅火案”遭通緝、遠走日本有家歸不得的遭遇,來得物超所值!文章最后詰問,到底頗具姿色的陳敏熏這1000萬元施了什么魔法,實在讓人相當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