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神木縣稱,10億房產“房姐”龔愛愛經查與龔仙霞為同一人,后者戶口是虛假的,公安機關已將其注銷。神木縣公安局在出示的一份由臨縣公安局克虎派出所提供的情況說明稱,“房姐”的假戶口系克虎派出所民警在戶口錄入時工作疏忽造成。(1月20日《京華時報》)
當地警方既沒表示要對“房姐”制造假戶口進行懲處,也沒說對相關民警進行查處,只用一句“工作疏忽”就化解了此案,未免太簡單了吧。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六條規定: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八條規定: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房姐”有兩個戶口、兩個身份證,為何不追究其法律責任?警方難道真的相信她之所以要假造另一個身份是因為龔愛愛用當地話稱呼起來顯得“奶聲奶氣”、后來因為迷信辦了一張叫“龔仙霞”的身份證? 即便相信“房姐”的說辭,但居民身份證是個人想辦就能辦的嗎?當此戶籍管理實行微機化管理、全國聯網的情況下,戶籍民警不可能因“工作疏忽”給你辦“雙戶口”的,這種概率微乎其微。不信的人可以去派出所辦個假戶口試試。 根據《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九條規定,如人民警察利用制作、發放、查驗居民身份證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非法變更公民身份號碼,或者在居民身份證上登載本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項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載虛假信息的,根據情節輕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為“房姐”辦理“雙戶口”的民警難道可因“工作疏忽”擺脫干系嗎? 另外,據此前的帖文稱,龔愛愛在京有20多套房產,總價值近10億元。這與其“雙戶口”有沒有關聯呢?這些問題不解決,單憑一個“工作疏忽”就結案怎能讓公眾信服?(來源: 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