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月薪過萬,身患殘疾的袁路(化名)仍然被銀行拒之門外。今天,袁路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因其殘疾而拒絕向其發放個人房貸構成對殘障客戶歧視為由,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總行寄出投訴信。
投訴信要求銀監會對此行為予以糾正,同時還要求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向其支付直接經濟損失賠償費3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以及賠禮道歉,并將處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以保證公民知情權。
據袁路介紹,他今年購買了一套總價186萬元的商住兩用二手房,首付133萬元,需要貸款53萬元,他向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申請貸款。
“4月22日,我到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北京分行一個營業所辦理房貸手續時,業務員見我身有殘疾,還沒有認真閱讀我的申請材料,就認為我不具備持續償還的能力,因而不能發放貸款。他還說,像我這樣的殘疾人申請貸款,90%的都不會被批準。”袁路告訴《法制日報》記者。盡管隨后業務員在他的一再要求下還是進行了電話核實,但最終仍然拒絕了他的貸款審核。
袁路表示,雖然自己在言語和形體上有一定殘障,但是他取得了本科學歷,并自學了大量的數據庫知識和IT行業技術,現在北京一家業界頂尖的信息技術公司擔任技術顧問一職,有著月薪一萬六千元的穩定收入。
“銀行對殘障人士進行歧視,既不合法,也不利于自身的經營,很多殘疾人都自強不息、努力打拼,完全具有獨立的經濟能力,也是銀行的一大客戶群體”,袁路說。
北京瑞風律師事務所著名公益律師黃溢智表示,我國《殘疾人保障法》明確規定殘疾人在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其中當然包括平等獲得銀行業金融服務。
記者致電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北京分行,一位負責接信貸業務的經理告訴記者,盡管并無規定不對殘疾人貸款,但畢竟殘疾人找工作的難度要大于正常人,這對銀行貸款來說也構成風險,銀行對此不得不考慮,但也會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記者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