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中國新聞):陳水扁家庭涉及的海外洗錢案,自從今年8月在臺灣島內曝光以來,引起了媒體和社會輿論的高度關注。下面我們就一起來回顧一下整起案件從曝光到偵辦的經過。
據臺灣媒體披露,2006年11月,吳淑珍因“公務機要費”案遭臺灣檢方起訴之后,將全家的帳戶結清,通過兒媳黃睿靚的戶頭匯往海外。一個月之后,其中一個在英屬澤西島開設的賬戶被國際反洗錢組織“艾格蒙聯盟”查獲,然而,時任臺灣調查局局長的葉盛茂將“艾格蒙聯盟”的洗錢公文交給了陳水扁,致使案件被隱匿。
今年6月,查獲陳水扁家庭在瑞士的大量不明資金帳戶之后,瑞士聯邦檢察署致函臺灣官方,要求臺灣方面協助調查陳水扁家庭涉嫌的海外洗錢案。瑞士檢方的這份文件,讓隱匿了近兩年的陳水扁家庭海外洗錢案曝光。
臺灣檢方在8月上旬開始著手調查案件。調查初期,陳水扁曾承認海外有7億新臺幣巨款,但否認是非法所得,強調資金是選舉節余款。然而,臺“特偵組”在深入調查之后,發現資金并非是選舉節余款那么簡單,隨著越來越多海外資金訊息的曝光,陳水扁家庭被爆在全球四大州10多個國家和地區有秘密帳戶,金額疑似超過新臺幣十億元,洗錢的人頭帳戶高達百余個。
以這些人頭帳戶為線索,臺檢方展開了大規模的清查和約談,陳水扁家庭涉嫌貪污的案情逐漸明朗。檢調人員發現,洗錢案與公務機要費案的資金流有關聯,證據顯示,陳水扁的會計陳鎮慧每次在領取公務機要費后,都存進人頭帳戶中,再經由這些人頭帳戶轉進陳水扁妻舅吳景茂在新加坡的帳戶,之后再從新加坡轉到陳致中、黃睿靚在其它國家或地區的帳戶,繞一個圈“洗凈”后回流到陳水扁家庭手里。此外,檢調人員偵辦洗錢案和公務機要費案的同時,意外查獲了企業行賄、南港展覽館弊案、詐領外事費等案件,在這五大案中,檢方共列出15名被告,目前8人在羈押當中。
臺檢方在對案件的調查過程中,前后共進行了6次搜索,掌握了龐大的犯罪事證龐大,近期案件的調查接近完成,檢方表示,洗錢案與公務機要費案有望在11月底一并偵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