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啟銘表示,陸資來臺投資許可辦法正在行政機構內部進行協(xié)商。目前關于經第三地來臺的陸資持股比例上限,經濟主管部門主張是50%、而大陸事務主管部門主張是30%,還要繼續(xù)協(xié)調。在產業(yè)類別方面,尹啟銘透露,已確定的是制造業(yè)212項中,將開放63項,約占30%;服務業(yè)113項中,將開放24項,約占21%;公共建設812項中,將開放11項,約占14%,包含空港、海港及觀光游憩。至于開放陸資投資項目,尹啟銘說,原則上“先緊后松、循序漸進、有成果再擴大”。
此外,有關大陸合格境內機構投資人來臺投資,臺當局金融主管部門負責人陳沖表示,相關的投資金額、取得董監(jiān)事、經營權等設限,以及其他相關辦法會盡快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