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特偵組持續偵辦陳水扁家弊案,近期又將有部分案情偵查終結,陳水扁和夫人吳淑珍至少將被追加收賄和洗錢兩項罪名。
據報道,檢方這次偵結陳水扁夫婦涉入的案件,包括向臺北101前董事長陳敏熏賣官收取1000萬元新臺幣,強行向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辜仲諒索要3億元新臺幣捐款,以及在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藏匿7.4億元新臺幣。辦案人員表示,將以受賄和洗錢兩項罪名追加起訴陳水扁夫婦。如果將來法庭認定兩人有罪,他們將面臨不少于10年的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還要被處以最高1億元新臺幣的罰款。
據報道,檢方這一波起訴的被告除了陳水扁和吳淑珍以外,可能還包括陳敏熏、元大金控的馬維建、馬維辰兄弟,元大證券前董事杜麗萍,吳淑珍的哥哥吳景茂和嫂子陳俊英等人。這些被告也將由目前審理陳水扁家四大弊案的蔡守訓合議庭一并審理。
檢方認為,辜仲諒是在陳水扁夫婦的壓力下被迫捐款3億元新臺幣,因此沒有把辜仲諒列為被告。至于陳水扁夫婦涉入的"二次金改"和詐領機密外交款項等案件,檢方仍在繼續偵查當中,暫時不會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