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惠臺“新10條”含金量高 促兩岸融合發展
【兩岸快評第938期】
9月2日,廣州市出臺《廣州市支持臺資企業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惠臺暖企”若干措施》(簡稱“新10條”)其中多項措施的含金量高、政策突破性強,值得期待和關注。
例如,“新10條”規定,對于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臺資企業,可以享受穩崗補貼;困難臺資企業可以申請延期繳納稅費;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可以減免和緩交社保費用;設立5億元臺資企業專項信貸額度,支持臺企應對疫情等等。
惠臺暖企,助力臺商在大陸打拼
這些措施表明了在疫情沖擊的大背景下,大陸在保障臺商臺企權益作出的積極努力,充分證明了大陸是可靠的投資發展地,對臺商臺企在大陸投資興業給予了更有力支持。對于幫助在穗臺資企業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克服經營困難、提振發展信心、保持平穩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意義。
北京聯合大學臺灣研究院副院長李振廣在中國大陸助力臺企“11條”出臺時候就曾表示,疫情特殊時期出臺支持政策,能給予臺企更多信心和機會,也表明大陸實實在在地關心臺企的生存與發展。
大陸經濟在疫情過后的復蘇發展受到全球關注,臺商對大陸最終的戰“疫”勝利也頗有信心。但臺灣的民進黨當局卻因為政治原因,出臺種種“鎖島”政策、限縮兩岸交流合作。在兩岸當前的形勢下,“新10條”的出臺,可以打消在廣州的臺商和臺企的后顧之憂,讓他們放心留在大陸投資興業,持續擴大投資,參與到大陸經濟的新一輪建設與發展中,實現更好更大的發展。
互利雙贏,促進兩岸融合發展
另一方面,“新10條”在助力臺胞臺企在廣州投資機會與發展機會的同時,將促進這一區域的臺胞臺企與大陸民眾、大陸企業的融合發展,也為兩岸產業發揮協同互補優勢、促進更緊密合作提供了示范。
中國大陸正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并努力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近年來,廣州作為改革開放前沿,認真落實國臺辦、國家發改委等部門惠及臺胞的“31條措施”、“26條措施”、助力臺企“11條措施”和廣東省“惠臺暖企”行動要求,不斷為臺商臺企在穗發展創新搭建更好的服務平臺,進一步激發各類創新主體活力,成為廣大臺商大展身手的舞臺。
廣州市此次出臺的“新十條”,是繼頒布實施“60+15”惠臺政策之后,廣州又一重大利好政策,從而形成廣州市“60+15+10”惠臺政策體系。必將有利于臺胞臺企更緊密參與大陸企業的合作和競爭,為廣州經濟發展提供新動能。
據悉,目前廣州已經累計批準臺資項目3367宗,投資總額221億美元,常駐在穗的臺商及眷屬超2萬人,臺資企業員工近20萬人,廣州已成為臺商投資大陸的首選地和投資聚集程度較高的地區。
這說明,臺商正在用腳投票,利用這難得的時間窗口快速融入大陸發展,未來如能充分發揮臺灣和廣州各自的產業比較優勢,深化互利合作,必會達到互惠共贏的結果。
開放合作,構建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格局
廣州作為臺商投資大陸的首選地和投資聚集程度較高的地區之一,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戰略地位,就是正在建設中的粵港澳大灣區的核心引擎之一。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根據規劃,2020年將完成大灣區基礎設施,2035年全面建成國際一流灣區。
作為一個世界級規劃灣區的經濟帶,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將給包括廣東省以及臺灣地區在內的“大灣區+”輻射地區,帶來巨大的發展機遇。有這樣一個超級發展引擎在旁邊,應是臺灣非常好的機會,不論是融入發展、投資、就業,都可以帶動臺灣的轉型。然而,民進黨當局卻由于政治原因,選擇了拒絕。臺灣方面陸委會竟以“促統”工具來看待大灣區,更別說有合作的可能。
廣州此次“新十條”的出臺,就是給深受民進黨當局“鎖島”之苦的臺商臺胞提供一個參與大灣區的起飛平臺。為臺商臺胞提供同等待遇,支持其把握和分享大灣區建設所帶來的廣闊機遇。同時,加強兩岸產業協同創新,促進技術、人才、產業、金融等資源和要素有機組合,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發展。
近年來,廣州市、高度重視穗臺兩地交流合作。廣州市目前已建成港澳臺青年創新創業基地32個,成功孵化企業200多家;8月31日,廣州市臺灣青年創新創業服務中心揭牌,這是大灣區第一個臺青綜合服務中心;不久前剛閉幕的廣州·臺灣商品博覽會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績,這些舉措同剛剛通過的“新十條”一起,必將促進穗臺兩地經貿交流共贏發展。(編輯: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