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貪婪:A錢臉不紅心不跳
2008年8月14日陳水扁公開承認有海外帳戶以來,臺檢方和“立委”爆料出的陳水扁家族海外帳戶越扯越大,除了其兒媳黃睿靚在開曼島美林銀行戶頭的2100萬美金之外,吳淑珍胞弟吳景茂匯款1500萬美元到模里斯開設控股公司,以及扁子陳致中在瑞士的7億銀行帳戶,光這三項總額就高達20億新臺幣。隨著案件的逐步深入,檢方發現,陳水扁家族在瑞士、新加坡、日本、澤西島、瑙魯、美國、伯利茲、開曼群島、維爾京群島、毛里求斯、列支敦士登、盧森堡和陳魯巴等總計13個國家和地區設有人頭帳戶或開設“紙上公司”,洗錢范圍橫跨5大洲13地。陳水扁信奉“總統府是我家,錢我隨便拿”的流氓哲學,什么錢到敢貪,大到“公務機要費”、“機密外交款”,小到商人企業的行賄款,可以說其貪污令人發指,甚至達到要用“總統專機運送”的地步。 陳水扁的貪,開創了臺灣歷史上多項之“最”:貪錢最多的“總統”,全家都涉案的“總統”,首位卸任后被起訴的“總統”,首位一審被判無期的“總統”。有了這么多不光彩的第一,扁還自得其樂,沒有絲毫悔改之意,由此也成為臺灣歷史上最沒臉的“總統”。
最無賴:打腫臉充胖子死不承認
陳水扁面對檢方的指控,一直以來采用的就是“以拖待變,死不承認”的無賴戰術:管你提供多少證據、管你有多少人認罪,我就是拒不承認貪污,看你奈我如何。隨著扁家弊案越滾越大,陳水扁在面對司法時依然故伎重演,拒絕承認貪污,要么說是“政治現金”、要么以“不知情”帶過,對擺在面前的鐵證視而不見。強調自己沒有侵占“公務機要費”,一切都是會計負責安排;聲稱“外交”零用金全是?顚S,堅決否認中飽私囊;發新聞稿澄清“絕對沒有貪污,貪腐更是莫須有的罪名。”如今部分弊案已經三審定讞,扁面對這些鐵證仍在打腫臉充胖子死撐,無賴真是到了極點。 其實,扁貪不貪污,民眾心中自有一桿秤,臺灣司法也已經有所定論,可恨的是扁就是這樣巧令聲色地對抗司法,對抗民心,阻礙司法審判進程,一幅丑惡嘴臉暴露無遺,也可堪稱臺灣史上最無賴的人。
最無恥:攪局政壇拉人下水
對陳水扁而言,非但不會對自己所涉弊案有所反省,還一定要把別人拉下水,直言別人犯的是和自己同樣的錯誤,這就是陳水扁的最可恥之處。對于檢方指控自己貪污“公務機要費”,陳水扁一而再再而三稱,國民黨高層都有海外帳戶、李登輝的“新瑞都案”、以及大爆李登輝公款私用,并連續發出多篇新聞稿,正式對馬英九注銷“公務機要費”卷證提出訴愿反擊,企圖將自己的“公務機要費案”與馬英九臺北市長任內的“特別費案”兩個性質完全不同的案件等同處理。 扁的目的很明確,就是借此攪亂臺灣政壇的一池春水,從而淆亂檢方視聽,干擾偵辦過程,獲取民眾同情,以求能從相關弊案成功而退。只不過其操作手法過于拙劣,難免引發民眾強烈反感。別人有沒有貪污,有沒有海外帳戶,檢方自然知道該如何處理,自己的事情沒交代清楚,反而顧左右而言他,抱持一種“我被偵辦,你們也休想安生”的攪局心態,甚至把對自己有知遇之恩的李登輝也拉下水,實在是不道德,扁這下算是無恥到家了!
最自私:推卸責任連老婆也不放過
陳水扁卻將這點發揮的淋漓盡致,可謂是島內自私的集大成者。明明是自己貪污,明明是自己的錯誤,扁非要東拉西扯,全部推到別人身上。指稱“公務機要費”都是辦公室出納陳鎮慧在處理,“如果出現問題,是陳鎮慧沒有按照規定走”;狡辯臺當局前“財政部長”林全、前“行政院副院長”葉菊蘭都不是他決定的人事,而是當時的“行政院長”游錫堃所做的決定,并強調“金融人事他又如何管得著”,批評檢方把他的領導人職權無限上綱;聲稱所有相關帳戶都是“太太吳淑珍在處理”,他“一點都不知情”。這樣的說法實在讓人很懷疑,這么多案子里面,相關人等都有罪,就扁一個人是清白的,可能嗎?再者,陳水扁執政期間,黨政軍大權一把抓,可以說是當時島內權力最大的人,也是綠營里相當有權威的“帶頭大哥”,相關的帳戶處理、人事任命不經過他的允許,別人怎敢擅自處理? 作為一個領導者,遇到事情馬上龜縮到后面,將手下一干人等推出來頂罪;作為一個丈夫,遇到事情不敢擔當,讓身有殘疾的老婆一肩扛下所有的罪,即便老婆為了全家平安愿意這樣做。這樣的做法實在太過自私,完全不考慮別人的感受。孰不知,是非自有公斷,扁最終得到的將是形單影只、眾叛親離,猶若過街老鼠一般,人人打之。
最無聊:獄中出書做“爆料天王”
島內媒體曾言“臺灣政壇有了陳水扁顯得格外熱鬧”,因弊案被羈押在臺北看守所后,按常理來講,扁該消停一會了,可讓人跌破眼鏡的是,扁反而更活躍了,每天不但忙著會客、寫詩、搖身一變成為歌曲“作詞人”,將文章被制作成歌曲,公開正式發行販售,舉辦“臺灣十字架”讀后征文比賽,挑出十名入選者到北所舉辦見面會,并將他和前往探視的律師、房舍外的管理員和屋里的蒼蠅蚊子的對話集結成書,取名“獄中對話”進行出版。寫書就寫書吧,還非要把一些陳年舊事一并扒拉出來,種種行為實在讓人哭笑不得。給自己的狗寫信,爆料女兒陳幸妤談戀愛時曾當第三者,被人劈腿后速嫁趙建銘,看得臺灣民眾是目瞪口呆。陳水扁進臺北看守所后的奮斗與努力,看來也堪稱是臺灣獄政史上的傳奇。 民眾對扁荒誕行徑的第一反應就是“無聊之極”,不過對陳水扁來說,他倒不會這么想,因為扁深知“會吵的孩童有糖吃”定律,只要敢鬧敢要,加上記者群每天守在北所外,只要有爆料,有賣點,每天都可以透過來會客者或扁辦秘書對外放話,來延續自己的影響力。只是這樣的做法未免太過幼稚,與其天天費盡心思極盡無聊之事找賣點,倒不如趁早把自身案件交代清楚,免得每天象蒼蠅似的惹得民眾厭煩。
最煽情:導演悲情大戲博同情
臺灣的政治人物一般都愛作秀,善于表演,但真正能比上陳水扁的恐怕還沒幾個。陳水扁的會表演就在于,可以利用任何機會任何場合推銷自己,配合煽情的表演方式,獲取民眾支持,賺取民眾眼淚。被檢方羈押時,高舉手銬、大喊“臺灣加油”和“司法不公”,意欲將自己的被抓表演成國民黨的“司法迫害”,激起深綠民眾的反彈;在法庭上哽咽說他有心絞痛,全身是病,哭求法庭釋放自己,其憔悴神態讓民進黨人士看在心中確實心生憐憫;羈押期間三度絕食抗議,向法院施壓,爭取早日解除羈押;與陳鎮慧對質時,花很長時間稱贊陳鎮慧工作不易,一度讓陳鎮慧當庭落淚,之后卻將罪責全部推到她身上。眼淚、哀求、手銬這些成了陳水扁煽情的秘密武器,再配合絕佳的表演,來換取免除牢獄之災,赦免自己的萬千罪惡。 可惜,這些都只是表演,再好的表演也顛覆不了司法的正義。陳水扁表演的確實不錯,只是選錯了舞臺,如果是在好萊塢,將有可能再造一個世界級的表演大師,但是在臺灣,這樣煽情的表演只能留待扁一個人去慢慢回味了。
(摘自華廣網 作者:廈門市臺灣學會理事史坤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