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執——500人打不到一個丙
從過去500名公務員打丙不到一人,到500人必須打丙15人,這就是現在“府”、“閣”、“院”、黨吵成一團的癥結。
倘若一家民間大公司長期維持500人打不到一個丙等的考績制度,既不汰劣又不資遣,這家公司十之八九一定會垮臺;然而,為何臺灣當局這家“公司”,過去竟能維持500人無一丙的考績制度? 【詳細】
聲音——能讓公職人員“怕”,可能是好制度
臺“考試院”將修改公職人員考績制度,引起較大反對,但從反對者所持的理由看,凸顯當前島內文官文化的真相。 【詳細】
觀點——重點在過時的觀念
公務員該不該有淘汰機制?這個問題,不論公務員或非公務員,答案大概都是肯定的;但要問到什么樣的淘汰機制才適合,答案肯定天差地遠。“行政院”與“考試院”為“公務員考績法”修正,在馬英九面前針鋒相對,既突出現有制度是非未盡明的缺陷,卻也凸顯文官對政治環境、主官風格的強烈不信任。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