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毅夫:臺盟與臺灣人民愛國民主運動
汪毅夫。(香港中評社資料圖)
香港中評社3日發表廈門大學臺灣研究院講座教授、全國臺灣研究會副會長汪毅夫文章,以下為內容摘編。
臺灣民主自治同盟(簡稱臺盟)總部副主席李純青《臺盟代表大會側記》(1979)記:“我們支持臺灣人民愛國民主運動。這句話是在大會上一致通過的”,并謂:“大會對受鎮壓的人士,表示親切的同情。對他們寄與比言語所能形容的或未便言宣的深深的慰問。大陸臺胞對在臺的臺胞有很多沒有說的話,在臺灣的臺胞也有很多話沒有說。這叫做不言而喻,脈脈相通。我認為道破這一點點就夠了,夠了”。40年前,李純青話中似有隱衷、是有苦衷。
據我了解和理解,臺盟創盟初期(1947—1950)在臺灣的地下活動乃是“臺灣人民愛國民主運動”之組成部分。1947年11月18日香港《華商報》報道臺盟籌備會第一次會員代表會召開的消息,將會議召開地點托言為“本省北部某地”,隱匿不報其“辦事處址和會員名單”,并且有“聞該同盟將在省內外各地展開廣泛的活動”之語。顯然,臺盟創盟初期主要活動方式、活動地點是地下活動、是臺灣省內。1949年7月7日,臺盟總部代表在臺盟華北總支部第一次盟員代表會上的報告說:“臺盟的主要組織還在省內,因此今天還不能公開。但我們同志的活動在臺灣每個角落上、每個階層中已取得很大的政治影響”。1950年1月31日,大陸《參考消息》以“匪殘殺臺灣民主自治同盟盟員二名”為題轉刊“臺北30日電”,槍決“臺灣民主聯(同)盟案林正亨、傅世明” 的消息。臺灣民主自治同盟盟員林正亨、傅世明是臺灣“白色恐怖”時期最早被殘殺的政治受難人。臺盟代表大會“支持臺灣人民愛國民主運動”“對受鎮壓的人士表示親切的同情”是義所當然、理所當然、情所當然!然而,李純青《臺盟代表大會側記》言猶未盡、聲猶在耳,1979年12月10日,臺灣發生了鎮壓臺灣人民愛國民主運動的高雄事件。于此關頭,臺盟當然要嗆聲。1980年4月22日,《人民日報》報道《臺盟和在京臺胞集會,反對臺灣當局制造高雄事件迫害臺胞》,報道臺盟總部主席蔡嘯在會上的講話。蔡嘯說:“臺灣的父老兄弟姐妹們,我們在大陸的臺灣同胞同你們心連著心,我們支持臺灣人民的愛國民主運動,讓我們攜手并肩,為祖國統一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