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總書記“1.2講話”突出強調兩岸“共同”,意義重大
【兩岸快評第115期】
習總書記“1.2講話”的突出特點——強調“共同”系列談之八:
習總書記“1.2講話”突出強調兩岸“共同”,意義重大
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主任劉結一撰寫專文提出,習總書記“1.2講話”立意高遠、視野宏大、內涵豐富、思想深邃,是做好新時代對臺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要深入學習領會、全面貫徹落實習總書記這一重要講話精神,“團結廣大臺灣同胞,共同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共圓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此文落腳點,正是兩岸“共同”,正是反映習總書記“1.2講話”突出強調兩岸“共同”意義重大。
筆者體會,習總書記對臺工作思想,立足于在地方省市和中央工作中與臺灣各界人士多種接觸等豐富的對臺工作實踐,立足于對臺灣社情民意、對臺灣問題來龍去脈的切實了解,立足于對中國歷代治亂興衰尤其近代以來落后與奮起、對世界有關國家和地區統與分及和與戰等的深入思考,立足于對國家發展大局和國內外發展大勢的全面把握,立足于對港澳回歸前后“一國兩制”理論與實踐、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央對臺大政方針理論與實踐的深刻總結。以上方方面面的積累和升華,習總書記治國理政得享中華文化“和合”思想之精髓。基于“兩岸一家人”“家和萬事興”、臺海兩岸“和則雙贏”“兄弟同心其利斷金”等理念,習總書記“1.2講話”強調兩岸“共同”的種種論述,具有全方位密切相關的內在聯系。
兩岸“植根于共同”——即植根于同祖同宗的血緣、文化,植根于緊密相連的歷史、地理,植根于息息相通的思想、情感;
兩岸“立足于共同”——即立足于 兩岸“命運共同體”的出發點和著力點,立足于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堅持“九二共識”、反對“臺獨”分裂的政治基礎;
兩岸“致力于共同”——即致力于共同尊重歷史、正視現實、開創未來,致力于共同傳承中華文化、繁榮中華經濟、深化中華認同,致力于共同推動溝通協商、增強理解信任、促進心靈契合;
兩岸“謀利于共同”——即共同確立“以民為本”“以人為本”的理念,采行取長補短、互利互惠的舉措,達到機遇共享、成果共享、福祉共享的目的;
兩岸“圓夢于共同”——即因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為中國夢、兩岸同胞同為中華民族,所以中國夢是兩岸同胞共同的夢、需要兩岸同胞共同圓夢,而且兩岸同胞完全能夠同心協力共圓中國夢。
概而言之,習總書記“1.2講話”,突出強調兩岸的“共同”,既心懷親情,對“具有光榮愛國主義傳統”的臺灣同胞高度信任、由衷期待;更胸有成竹,對不斷發展進步的大陸自身充滿信心和自我期許。歷史進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進入“中華民族大發展大作為的時代”,進入“兩岸同胞大發展大作為的時代”,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吹響團結奮進集結號。大道之行,大勢所趨。新的征程誠非一帆風順,而我們“和衷共濟、共同奮斗”,就一定能夠共同完成祖國統一大業,一定能夠共創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美好未來!
歷史將證明——兩岸的未來,屬于一個中國的“兩岸共同”!(羅華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