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調兩岸“共同”論述基于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總體謀劃
【兩岸快評第112期】
習總書記“1.2講話”的突出特點——強調“共同”系列談之七:
習總書記“1.2講話”強調兩岸“共同”的論述基于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總體謀劃
進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組成部分。因此,習總書記“1.2講話”強調兩岸“共同”的論述,基于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總體謀劃。
從當今世界時代主題謀劃當今中國發展大計,即根據“和平、發展、合作、共贏”時代主題,本著“親、誠、惠、容”的理念,分別與友好國家、周邊國家、重要國家、大國、強國,建立并發展各種類型的合作伙伴關系,參與各種類型的合作組織,倡導“人類命運共同體”“亞洲命運共同體”,在“和衷共濟、四海一家”的基礎上,謀劃中國的總體發展。
從中國總體發展謀劃國家完全統一,即根據中國實現全面小康、實現全面現代化的戰略部署,立足國際、國內兩個大局,確立“兩個百年”奮斗目標,制定“四個全面”“五位一體”統籌規劃,倡導“中華民族命運共同體”“兩岸命運共同體”,以“兩岸共圓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相號召,提出兩岸同胞同心協力“在推進民族偉大復興的進程中實現祖國完全統一”。
從整個國家完全統一至高目標謀劃階段性進程中的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即確立兩岸關系和平發展以祖國和平統一為指向、為祖國和平統一作鋪墊,明確兩岸關系和平發展是民族復興組成部分、為民族復興做出貢獻,因而根據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階段性需要推進兩岸關系和平發展。
從兩岸關系和平發展中的雙向需求謀劃雙方應有并可能的共同作為,即尊重歷史(各自發展道路、社會制度、生活方式),把握當下(致力相向而行、循序漸進以求同存異、認同容異、聚同化異),開創未來(以民族為重、民生為大、民意為據而依時順勢、與時俱進),臺海兩岸各盡所能、相向而行。
從兩岸雙方可能作為的實際情況謀劃大陸方面的主體作用,即客觀看到,總體上大陸比臺灣要大、要強,大陸應該有、能夠有并要努力做到有更多、更大作為。大陸首先自我更好、更快的發展進步,可保證始終主導兩岸關系發展方向和性質,可有效凝聚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所有中華兒女之合力共同作為,共同持續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
由此可見,習總書記“1.2講話”,置身世界激蕩的歷史變局,面對民族復興的時代機遇,揭示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客觀需求,表明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主觀作為,特別強調兩岸致力“共同”,既著眼長遠、胸懷全局,又立足當前、腳踏實地,高屋建瓴,雄才大略。(羅華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