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總書記“1.2講話”特別注重“共同”的用語及其意涵
【兩岸快評第86期】
【編者按】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2019年1月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告臺灣同胞書》發(fā)表40周年紀念會上,發(fā)表題為《為實現(xiàn)民族偉大復興 推進祖國和平統(tǒng)一而共同奮斗》的重要講話(以下簡稱“1.2講話”),海內外中華兒女產生強烈共鳴,普遍認為此為祖國和平統(tǒng)一繪制了“路線圖”。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主任劉結一,撰寫專文《做好新時代對臺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提出,習總書記的講話,在新中國即將迎來成立70周年的重要時間節(jié)點,在中華民族迎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偉大飛躍的新時代,在世界面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的大背景下發(fā)表,全面闡述我們立足新時代、在民族復興偉大征程中推進祖國和平統(tǒng)一的重大政策主張,具有劃時代意義。劉結一主任強調,習總書記的這一重要講話,是指引新時代對臺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對我們進一步堅定信心、繼續(xù)匯聚起包括臺灣同胞在內全體中華兒女的磅礴力量,共同致力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完成祖國和平統(tǒng)一大業(yè),具有重大指導意義和深遠影響。正是在習總書記“1.2講話”引領下,5月中旬、5月下旬、6月下旬,臺灣“中華青雁和平教育基金會”董事長洪秀柱、臺灣“新中華兒女學會”榮譽董事長郁慕明、臺灣“兩岸和平發(fā)展論壇”榮譽顧問高金素梅、先后率領臺灣各界人士代表團、臺灣民意代表和少數(shù)民族代表團參訪大陸,與海峽兩岸關系研究中心進行對話協(xié)商,共同探討新形勢下兩岸關系的深入發(fā)展。6月15日至21日在福建廈門舉行的第十一屆海峽論壇——習總書記“1.2講話”引領下首場兩岸同胞大規(guī)模團聚活動,深刻而又生動地反映新形勢下兩岸同胞攜手同心,擴大交流合作、深化融合發(fā)展的大格局、大趨勢。為更好地深入學習貫徹習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本網從今天起連續(xù)發(fā)表一組系列文章,主要就習總書記“1.2講話”中關于強調兩岸“共同”的論述這一突出特點,進行系統(tǒng)解說。
習總書記“1.2講話”的突出特點——強調“共同”系列談之一:
習總書記“1.2講話”特別注重“共同”的用語及其意涵
習總書記“1.2講話”,題目“為實現(xiàn)民族偉大復興、推進祖國和平統(tǒng)一而共同奮斗”,為全文開宗明義,即強調兩岸“共同”奮斗;通篇文字,處處可見特別注重“共同”的關鍵用語,注重“共同”的深刻意涵。
從講話主要用語看,文中直接寫上“共同”一詞18處,寫有類似“共同”之意的詞(同屬、共擔、共謀、攜手、同心、共圓、共享、分享、融合、契合、合作、共議、共識、共護、共通、聯(lián)通、互通、認同、同根同源、同文同種、和衷共濟、共創(chuàng)等)20多個、80多處;文中總結70年來對臺工作五個部分的表述,都用到“共同”一詞或含有“共同”之意的詞(共同愿望、共同努力、共同致力、合作、共贏);文中提出新時代五大主張的標題,3個標題中用到含有共同之意的詞(攜手推動、融合發(fā)展、心靈契合)。
從講話核心內容看,五大主張都強調了“共同”的意涵。
第一條“攜手推動民族復興,實現(xiàn)和平統(tǒng)一目標”——明確提出,兩岸中國人應該“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tǒng)一”,撫平歷史創(chuàng)傷;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要兩岸同胞共同推動,靠兩岸同胞共同維護,由兩岸同胞共同分享”;兩岸同胞要“攜手同心,共圓中國夢,共擔民族復興的責任,共享民族復興的榮耀”。
第二條“探索‘兩制’臺灣方案,豐富和平統(tǒng)一實踐”——明確提出,兩岸同胞是“一家人”,兩岸的事是兩岸同胞“家里的事”,當然也應該由“家里人商量著辦”;和平統(tǒng)一,是“平等協(xié)商、共議統(tǒng)一”;兩岸各政黨、各界別推舉代表性人士,“就兩岸關系和民族未來開展廣泛深入的民主協(xié)商”。
第三條“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維護和平統(tǒng)一前景”——明確提出,廣大臺灣同胞“不分黨派、不分宗教、不分階層、不分軍民、不分地域”,都要認清“臺獨”只會給臺灣帶來深重禍害,堅決反對“臺獨”分裂,“共同追求和平統(tǒng)一的光明前景”;兩岸同胞要“共謀和平、共護和平、共享和平”。
第四條“深化兩岸融合發(fā)展,夯實和平統(tǒng)一基礎”——明確提出,兩岸同胞“血脈相連”;兩岸同胞要“打造兩岸共同市場”“壯大中華民族經濟”;兩岸要“應通盡通”,提升經貿合作“暢通”、基礎設施“聯(lián)通”、能源資源“互通”、行業(yè)標準“互通”,要推動兩岸文化教育、醫(yī)療衛(wèi)生“合作”,社會保障和公共資源“共享”。
第五條“實現(xiàn)同胞心靈契合、增進和平統(tǒng)一認同”——明確提出,兩岸同胞“同根同源、同文同種”,要“共同傳承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兩岸同胞要“交流互鑒、對話包容”“推己及人、將心比心”,以“加深相互理解,增進互信認同”,達到“心靈契合”;兩岸青年要“勇?lián)厝巍F結友愛、攜手打拼”;兩岸中國人要“精誠團結,攜手同心”,為同胞謀福祉,為民族創(chuàng)未來!
縱觀講話全文,論述臺灣問題的產生、演變、解決都“同近代以來中華民族命運休戚相關”,關于“共同”的用語及其意涵貫穿始終——
臺灣1895年“被外族侵占”,是因為包括臺灣在內的整個中國自鴉片戰(zhàn)爭被西方列強入侵后,逐步陷入“山河破碎”的境地,這是“共同的民族悲劇”;
臺灣1945年擺脫殖民統(tǒng)治,是因為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眾志成城、浴血奮戰(zhàn),最終取得抗日戰(zhàn)爭的全面勝利,這是“共同的斗爭成果”;
臺海兩岸關系1979年以來從緊張對峙走向緩和改善、進而走上和平發(fā)展道路,是因為自全國人大常委會《告臺灣同胞書》宣布和平統(tǒng)一大政方針后,大陸同胞“團結臺灣同胞”一道不斷擴大交流往來,這是“共同努力的功效”;
新時代解決臺灣問題五大政策主張的提出,是因為包括中國統(tǒng)一在內的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面臨前所未有的歷史機遇,兩岸同胞共有的“中國夢”當由兩岸同胞攜手共圓,這是“共同奮斗的需要”;
“歷史不能選擇,現(xiàn)在可以把握,未來可以開創(chuàng)!”包括臺灣在內整個中國的未來,要由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所有中國人共同開創(chuàng),這更是“共同愿景的召喚”!(作者:羅華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