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寶虎:《告臺灣同胞書》的原則精神光耀史冊(下)
1979年1月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表《告臺灣同胞書》,這是兩岸關系經歷三十年敵對后的重大轉折。
40年來,大陸對臺方針政策可以視為《告臺灣同胞書》的不斷豐富、發展與落實,既體現了對臺政策根據實際情況變化與時俱進,更體現了對臺大政方針的一脈相承和持續穩定。從大陸的歷屆領導人談話、涉臺重大決策和相關立法均可以清楚看出這一點。
二、共擔民族大義:堅持“一個中國”、反對“臺獨”、維護兩岸關系和平發展
隨著上世紀八十年代末兩岸交往合作不斷擴大,兩岸關系政治基礎問題浮出臺面。1992年兩岸通過談判達成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一個中國”的“九二共識”。李登輝執政后,“臺獨”勢力逐步抬頭。大陸開始意識到兩岸統一進程的長期性和艱巨性。199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江澤民在涉臺單位共同舉辦的迎新茶話會上發表《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斗》的講話,重申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立場,臺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就發展兩岸關系、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提出八項主張:1、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是實現和平統一的基礎和前提;2、對于臺灣同外國發展民間性經濟文化關系,我們不持異議。但是,我們反對臺灣以搞“兩個中國”、“一中一臺”為目的所謂“擴大國際生存空間”的活動;3、進行海峽兩岸和平統一談判,是我們的一貫主張。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么問題都可以談。談判過程中,可以吸收兩岸各黨派、團體有代表性的人士參加;4、努力實現和平統一,中國人不打中國人;5、面向21世紀世界經濟的發展,要大力發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以利于兩岸經濟共同繁榮,造福整個中華民族;6、中華各族兒女共同創造的五千年燦爛文化,始終是維系全體中國人的精神紐帶,也是實現和平統一的一個重要基礎;7、兩干一百萬臺灣同胞,不論是臺灣省籍還是其他省籍,都是中國人,都是骨肉同胞、手足兄弟。要充分尊重臺灣同胞的生活方式和當家作主的愿望;8、我們歡迎臺灣當局的領導人以適當身份前來訪問;我們也愿意接受臺灣方面的邀請,前往臺灣!敖它c”實際上提出了分步驟進行兩岸談判、逐步實現和平統一的構想,體現了新形勢下的“合情合理”安排。同時提出兩岸共同繼承弘揚傳統文化,以中華文化作為維系兩岸的精神紐帶和實現和平統一的重要基礎,實際上是對民族同胞情的進一步深化!敖它c”突出強調堅持“一個中國”和“一個中國的前提”,反對“兩個中國”、“一中一臺”,顯示了新形勢下大陸堅持民族大義的擔當和責任,是民族大義內涵的必然延伸。
由于李登輝和陳水扁長期執政的惡意操弄和惡劣影響,“臺獨”分裂勢力不斷對兩岸關系政治基礎發起一波接一波的挑戰!皟蓢摗薄ⅰ耙贿呉粐摗、“法理獨立”、“正名制憲”、“入聯公投”紛紛出籠。2005年3月4日全國政協十屆三次會議期間,胡錦濤總書記就新形勢下發展兩岸關系提出四點意見,一是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決不動搖,二是爭取和平統一的努力決不放棄,三是貫徹寄希望于臺灣人民的方針決不改變,四是反對“臺獨”分裂活動決不妥協。體現了大陸一方面堅決反對“臺獨”,一方面矢志維護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政策思路逐步明細,體現了勇擔民族大義和胸懷同胞情的平衡兼顧。2005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并于通過當日簽署生效!斗捶至褔曳ā窂娬{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基礎,絕不允許"臺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該法第八條規定“臺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反分裂國家法》以法律形式明確了大陸對實現祖國統一的歷史擔當和民族責任。同時也規定國家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實現和平統一。國家和平統一后,臺灣可以實行不同于大陸的制度,高度自治。等于將和平統一和“一國兩制”從政治承諾變成了法律承諾。對于如何維護維護臺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發展兩岸關系,該法第六條也做了詳細規定,包括1、鼓勵和推動兩岸人員往來,增進了解,增強互信;2、鼓勵和推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直接通郵通航通商,密切兩岸經濟關系,互利互惠;3、鼓勵和推動兩岸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交流,共同弘揚中華文化的優秀傳統;4、鼓勵和推動兩岸共同打擊犯罪;5、鼓勵和推動有利于維護臺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發展兩岸關系的其他活動。并強調國家依法保護臺灣同胞的權利和利益。盡管有海外人士誤將《反分裂國家法》簡單理解為“武統法”,但我們依然不難看出其與《告臺灣同胞書》的精神連結!斗捶至褔曳ā穼嶋H上是以法律形式將“反臺獨”的民族大義、歷史責任,與同胞情、和平合作、合情合理安排有機結合。該法固然將“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法律化,但也同時將大陸政府維護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和盡最大努力實現和平統一的責任法律化。
2007年11月中共黨的十七大總結一個時期以來的涉臺工作,提出在新形勢下要牢牢把握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主題,真誠為兩岸同胞謀福祉、為臺海地區謀和平,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根本利益,共同開創兩岸關系和平發展新局面,共同促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2008年12月31日,胡錦濤總書記全面系統闡述了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思想,提出了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六點意見。應該說,這一個時期,大陸堅持反對“臺獨”,牢牢把握兩岸關系和平發展主題,重挫了“臺獨”分裂勢力氣焰,取得了反“臺獨”斗爭的一系列勝利,島內的各種“臺獨”操弄最終都歸于失敗。
三、兩岸一家親、共圓中國夢:習近平新時代涉臺工作論述的重大發展
2008年,支持“九二共識”和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國民黨重新上臺執政,兩岸關系迎來難得的發展機遇,兩岸交往合作走向健康發展道路,并通過協商談判陸續簽署23項協議和多項共識文件,極大擴大了兩岸交往合作廣度深度,提升了兩岸關系和平發展法制化水平。特別是中共十八大以來,兩岸關系和平發展進入深水區,習近平總書記牢牢掌握兩岸關系主導權和主動權,推動兩岸關系取得重大進展,兩岸政治交往取得歷史性突破。2015年11月7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新加坡同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會面,開創了兩岸領導人直接對話、溝通的先河。此前的2014年11月,兩岸事務主管部門還建立了雙方聯系溝通機制。在理論上,習近平總書記站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戰略高度,敏銳洞察各方面形勢變化,高屋建瓴,提出了一系列涉臺工作論述和政策主張,豐富和發展了新時代大陸對臺工作方針政策。
理解習近平總書記涉臺工作論述的核心是把握“兩岸一家親”理念。2012年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在不同場合動情地表示:兩岸同胞是血脈相連、命運與共的骨肉兄弟,是血濃于水的一家人。兩岸一家親,家和萬事興。2013年10月6日,習近平會見蕭萬長時表示,兩岸應該“倡導‘兩岸一家親’的理念,加強交流合作”。2017年10月中共十九大明確將“兩岸一家親”理念納入十九大報告。習近平“兩岸一家親”理念既是對《告臺灣同胞書》發表以來大陸秉持民族大義、同胞情、和平合作、合情合理安排、民族強盛等思想的繼承,更有新形勢下十分豐富的思想內涵和政策內涵。
首先,習近平總書記將兩岸一家親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結合起來,強調“中國夢是兩岸同胞共同的夢,需要大家一起來圓夢”,“臺灣同胞的福祉離不開中華民族的強盛”。提出“國家統一是中華民族走向偉大復興的歷史必然,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正是基于這一思想,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必須從黨和國家工作全局角度來謀劃和推進新時代對臺工作,強調祖國大陸發展進步是決定兩岸關系走向的關鍵因素。要團結廣大臺灣同胞順應歷史大勢,共擔民族大義,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共圓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充分體現出對解決臺灣問題的歷史擔當、高度自信和長遠眼光。
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更需要兩岸同胞共擔民族大義,堅決反對“臺獨”分裂圖謀。2016年臺灣民進黨上臺執政后,拒不承認“九二共識”,在“去中國化”道路上越走越遠。域外勢力也加大利用臺灣遏制中國發展的操作力度,兩岸關系出現新的復雜局面。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臺灣的前途系于國家統一”。為此,要堅決遏制任何形式的“臺獨”分裂行徑;堅持“九二共識”政治基礎,繼續推進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堅決遏制任何形式的“臺獨”分裂行徑,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絕不讓國家分裂的歷史悲劇重演。
同時,為落實兩岸一家親理念,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愿意率先同臺灣同胞分享大陸的發展機遇,逐步實現為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自國務院有關部門于2018年2月出臺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31條”措施后,大陸各地紛紛出臺一系列舉措,加大落實同等待遇力度,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我們解決臺灣問題的基本方針,也是實現國家統一的最佳方式。我們所追求的統一不僅是形式上的統一,更重要的是兩岸同胞心靈的契合。為此,要持之以恒做臺灣人民工作,增進同胞親情和福祉,拉近同胞心靈距離,促進兩岸同胞在交流合作中相識、相知、相親,增強對命運共同體的認知。只要兩岸同胞以心相交,以誠相待,就沒有什么心結不能化解,沒有什么困難不能克服。在這里,落實兩岸一家親觀念,既是對臺灣執政當局“去中國化”的逆勢操作,更體現了對臺灣同胞在任何情勢下都不離不棄、堅持以陽光融化堅冰的深切民族情懷。2018年11月臺灣“九合一”選舉中“臺獨”勢力遭受挫敗,民進黨“統獨”牌、“悲情”牌和“抹紅”牌均不再奏效,“九二共識”得到越來越多的臺灣民眾認可,充分說明習近平兩岸一家親理念日益深入臺灣民心,得到民眾認同。
2019年1月2日上午,習近平總書記在《告臺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通篇講話字里行間洋溢者濃濃的兩岸一家親情,生動再現了同胞情、民族大義、和平合作、合情合理安排、共謀民族統一、國家強盛等諸多思想的高度融合與有機統一。習總書記強調要“積極推進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打造兩岸共同市場”,為此“兩岸要應通盡通,提升經貿合作暢通、基礎設施聯通、能源資源互通、行業標準共通”。講話提出“要推動兩岸文化教育、醫療衛生合作,社會保障和公共資源共享,支持兩岸鄰近或條件相當地區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習總書記呼吁兩岸各黨派在堅持“九二共識”、反對“臺獨”的政治基礎上開展政治協商,“就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達成制度性安排”。他還特別提出探索“一國兩制”的“臺灣方案”,強調“一國兩制”在臺灣的具體實現形式“會充分考慮臺灣現實情況,會充分吸收兩岸各界意見和建議,會充分照顧到臺灣同胞利益和感情”。他呼吁臺灣同胞“認真思考臺灣在民族復興中的地位和作用”,號召兩岸同胞“攜手同心,共圓中國夢,共擔民族復興的責任,共享民族復興的榮耀”。習總書記對臺系列論述不僅是對《告臺灣同胞書》原則精神的繼承,更體現了新形勢下回應局勢發展和兩岸人民需求的一系列新觀點、新主張和新政策,必然成為當前和今后相當長一個時期對臺工作的指引和方針。
四十年之后的今天,我們重溫《告臺灣同胞書》,回顧兩岸關系四十年歷程,和大陸涉臺政策的發展沿革,不能不由衷欽佩老一代革命家當年做出的正確抉擇!陡媾_灣同胞書》所蘊藏的民族大義、同胞情、和平合作、合情合理安排以及民族強盛等充滿政治智慧和民族情懷的思想、原則和精神,依然光芒閃爍,光耀史冊。ㄗ髡咭鼘毣ⅲ{兩岸關系法學研究會秘書長,清華大學法學院兼職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