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九元:兩岸經濟合作態勢與走向
4月25日,中共中央臺辦海峽兩岸關系研究中心與中國國民黨國政研究基金會共同舉辦、南京大學臺灣研究所協辦的“兩岸和平發展共同愿景”發布十周年紀念活動在南京舉行。上海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研究所研究員盛九元在“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回顧與展望”學術研討會上提交論文《兩岸經濟合作態勢與走向》,摘編如下:
同屬“一中”是兩岸經貿關系發展的基礎,也正是由于兩岸同根、同緣、同種、同文的關系,以及在特殊的歷史與國際背景下形成的分離狀態,才使得兩岸構成現階段特殊的經貿互動模式。自1979年以來,大陸在“一國兩制、和平統一”的方針指導下,以市場機制為基礎,通過單方面市場開放及相關優惠措施的實施,推動了兩岸經濟合作的不斷深化。兩岸經貿合作通過“民間、單向、間接”的方式,突破了臺灣的相關政策限制,從原先的分散、零星狀態發展到密切、熱絡、密不可分的兩岸經濟互動,進而迫使臺灣方面必須正視兩岸經濟交流交往的現實及對臺灣經濟的正面影響,以默認既成事實的方式應對兩岸經濟合作的新情勢,從而使兩岸之間形成了基于“一個中國”框架下、市場開放基礎上的、密切互動的經濟關系。兩岸在經貿互動中實現雙贏,經濟合作也據此形成。
一、兩岸經濟合作的性質與定義
(一)關于兩岸經濟合作的性質
2001年12月和2002年1月,大陸和臺灣相繼加入了WTO,依據WTO的相關規定,兩岸作為WTO的平等成員方可以開展正常的經貿往來,并建立經濟一體化關系。但需要指出的是,無論是根據國際法的現行架構,還是WTO關于單獨關稅區的定義,兩岸的經濟合作既不同于傳統一體化理論指稱的,是以國家主權弱化、讓渡為標志的區域經濟一體化,也不同于通常所指的國內區域經濟合作,而是WTO框架下國家主體與其單獨關稅區之間的經濟合作,有其自身的特點和獨特的運行方式。
在上述分析的基礎上,可以對兩岸經濟合作的性質和定位進行相應的規范和定義。兩岸經濟合作是一種特殊性質的經濟關系,主要體現在以下四方面:首先,兩岸經濟合作不是國與國之間的經濟合作,而是在一國框架下主權國家與其單獨關稅區之間的合作,由此也形成了較特殊的互動合作模式;其次,兩岸經濟合作是在WTO規范下進行的,所達成的相關協議必須符合WTO的規范;再次,兩岸經濟關系的發展與兩岸關系發展既有區隔,又有著緊密互動的關系,兩者相互影響也相互制約;最后,兩岸經濟的合作是在同一主權下進行的,不能違背“一個中國”原則。
隨著兩岸關系的發展和兩岸經濟合作的深化,兩岸經濟合作也處于不斷推進和演化的過程中。
(二)關于兩岸經濟合作的定義
經濟合作并非精確的經濟學概念,而是具有明顯政治與社會意涵的社會現象,因此,并沒有與此相對應的經濟理論,與此相近的是“一體化”理論。由于“經濟一體化”所涉及的內容廣泛而復雜,且處于不斷的發展與衍化之中,因此,確實很難對其進行完整的定義。
在文章中,為便于相關論述的展開,在吸收和借鑒國內外學者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結合兩岸經濟合作的實際狀態,筆者嘗試提出對“兩岸經濟合作”的定義。根據國內外學者對“一體化”的定義(弗里茨·馬克魯普,張幼文等),“一體化”屬于多層次的概念,包括國內、區域與世界的不同層面。以此為基礎,筆者認為,“兩岸經濟合作”是一國主權之下的兩個關稅區,在市場機制推動下所形成的密切經濟互動基礎上,通過談判(或協商)建構某種制度性的安排,以進一步發揮相互的比較優勢,徹底消除市場障礙,推動經濟的合作,達到商品和生產要素在區域內的自由流動和優化配置,加強在經濟、財政、貨幣等政策方面的協調,并最終實現完全的經濟合作的過程。
一體化組織形態比較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整理。
從兩岸經濟合作的現實狀況分析,經過20多年的發展,兩岸經濟合作已經呈現出密切互動的合作態勢,需要指出的是,這種合作是在“民間、單向、間接”的交流格局下形成的,兩岸公權力在2010年6月以前并未就兩岸之間的經濟合作達成任何具有約束力的協議,因此,可以說兩岸之間這種緊密的經貿往來基本是在市場機制推動以及大陸單方面市場開放情況下實現的。隨著兩岸投資與貿易關系的日益緊密,兩岸經貿與臺灣及大陸的經濟發展形成了高度的正相關性,進而導致兩岸之間呈現出明顯的合作趨勢。在經濟互動日益深化以及外部因素(國際貿易保護主義的重新興起與東亞區域經濟一體化加快)的影響下,實現兩岸合作的需求日益強烈,這一推動力再加上經濟上所形成的巨大共同利益,促使兩岸經濟合作不斷深入,并向著合作階段發展,這既是兩岸經濟合作的總體趨勢,也是兩岸關系發展的必然要求,是客觀規律使然,即使存在政治上的障礙,也只能干擾而無法完全阻擋這一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