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小衡: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新常態及應對思考
中國臺灣網4月29日訊 25日,中共中央臺辦海峽兩岸關系研究中心與中國國民黨國政研究基金會共同舉辦、南京大學臺灣研究所協辦的“兩岸和平發展共同愿景”發布十周年紀念活動在南京舉行。活動包括“兩岸和平發展共同愿景”發布十周年圖片展和“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回顧與展望”學術研討會。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主任張志軍、中共江蘇省委書記羅志軍、中國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以及國共兩黨代表、兩岸專家學者近百人出席。
南開大學臺灣經濟研究所所長曹小衡出席研討會并提交論文《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新常態及應對思考》。全文摘編如下:
過去30年海峽兩岸經濟合作快速增長是建立在大陸經濟高增長、低效率、大投資為特征的舊增長模式基礎上。當前,舊增長模式的退出已成定局,而以高效率支撐的中速增長的經濟新常態發展模式開始啟動。這對深化兩岸經濟合作既有新的挑戰也有更大機遇和動力,如何順應新局,升級兩岸“命運共同體”基礎、盡快啟動兩岸經濟合作新常態,成為深化兩岸經濟合作新課題。
一、兩岸經貿合作進入新常態
首先,從海峽兩岸經濟合作的規模維度看,已進入新的階段。在兩岸貿易合作方面,2001年至2014年臺灣對大陸出口占臺灣總出口的比重、臺灣自大陸進口占臺灣總進口的比重、臺灣對大陸貿易額占臺灣總貿易額的比重分別從2001年的3.9%、5.5%、4.6%上升至2014年的26.2%、17.5%和22.1%。自2003年始,中國大陸一直為臺灣最大的貿易伙伴、第一大出口目的地和最大順差來源地。在兩岸直接投資方面,自2002年臺灣對大陸投資占臺灣對外投資的比重過半,達到53.4%以來,自此,該比重一直保持在50%以上。截至2014年12月底,大陸累計批準臺資項目92336個,實際使用臺資611.5億美元。另外,自2009年6月臺灣開放陸資赴臺投資以來至2015年1月,臺灣累計核準陸資赴臺投資件數為631件,核準投資金額共12.46億美元。
其次,從兩岸經濟合作制度維度看,已搭建了兩岸特色的制度性框架。2008年以來,兩岸簽署了包括ECFA在內的21項相關協議,在兩岸貨物、服務和要素流動的需求快速增加的基礎上,共同搭建經濟一體化制度框架,開始了推動兩岸貨物、服務和要素流動方面的無障礙化進程。具體而言,第一,在兩岸貿易合作制度化方面,納入ECFA早收計劃的806項產品在2013年1月1日已經全部降為零關稅;第二,2012年兩岸簽署“海關合作協議”,進一步健全了兩岸貿易的自由化與便利化機制;第三,在兩岸投資合作制度化方面,2012年8月兩岸簽署“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一改兩岸就赴對方投資以及吸引對方投資等事宜各自單邊立法的現狀,明確了雙向投資正常化與自由化的大方向。
再次,從兩岸經貿合作的產業維度看,兩岸產業合作已開始進入操作階段。截至2014年底,兩岸產業“搭橋專案”項目,已舉辦了57場“搭橋”會議,逐步形成“一產業一平臺”的合作模式,提供了兩岸產業合作與交流,兩岸產業、企業的直接對接提供了平臺。此外,依據ECFA,兩岸組織建立了“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并在這一委員會下建立了兩岸產業合作小組、兩岸產業“搭橋專案”、“兩岸產業合作論壇”以及“兩岸產業合作共同意見”等組織與政策為平臺的產業合作機制,為促進兩岸產業合作進一步擴大和深化提供了一個功能性協商與聯系機制,開啟了兩岸產業合作制度化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