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山:臺灣公務員加薪減薪的經濟學
公務員該不該加薪?最近在島內引發討論。特別是在退休公教人員18%優惠存款(以下簡稱18%)爭議未完全休止之際,公務員加薪問題,更引起兩極評價。
臺灣《中國時報》25日發表署名文章指出,反對由公務員帶領全臺加薪的爭議認為:首先是2010年經濟成長固然高達10%,但是全臺稅收是減少的;何況島內債務過高問題正日益嚴重,民間薪資超過15年不進反退,公務員是應該學習新加坡作法而減薪,不是加薪;其次,公務員加薪,不管加多少,都會大大帶動島內通貨膨脹壓力;其三是公務員平均薪資已經太高,普高考及格公務員待遇已是基本工資的兩倍,高考及格公務員待遇更是基本工資的三倍,哪有在此時再予加薪的道理?
文章認為,但對于公務員此時是否應該減薪、加薪或加薪多少為宜的問題,其實可以另從比較宏觀的經濟學角度來予衡酌。
文章分析,從臺灣財政負擔與競爭力的角度看,當下公務員之加薪3%,確有其可行性與可適性。公務員加薪3%,使當局公務費用之增加頂多214億元,占臺當局歲計支出不過1.1%,若引申帶動民間企業也同樣加薪3%,增加企業支出亦不過862億元,占企業投入總成本的比重更小于1%。全臺82萬公務員總薪資支出每年約7200億元,民間工商企業雇工1千萬余人總薪資支出則為2兆8800億元左右,合計全年臺灣薪資總支出3兆6千億元,占GDP比重20.6%。然則,衡酌當前一般先進社會的相同指標比重,多數概皆介于40~48%之間,拿來與臺灣薪資待遇水平現況相比,彼此之間的確猶還存有很大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