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淑靜:想凍結陳致中的賬戶談何容易
瑞士司法暨警察部發言人表示,從未接獲來自陳致中或扁家,將存放在瑞士的資產匯回臺灣的請求。陳致中隨即發出聲明反駁,指他要求將瑞士銀行款項,匯回特偵組指定賬戶的相關文件,是交給瑞士聯邦檢察署,而非瑞士司法暨警察部。陳致中曾不斷表明,扁家在瑞士被凍結的12.7億元一旦匯回臺灣,如有涉及不法,就沒收充公,即便是合法的,他也愿全部捐出,請法院判他緩刑。他的錢已被瑞士凍結,一心想匯錢回臺灣,但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是特偵組無能,沒有取得瑞士方面的合作。
臺灣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主任陳云南表示:特偵組發函請求凍結資產,從未獲瑞士官方正式函覆,將第三度要求將巨款匯回臺灣。
出現三種不同的說法,事實真相只有一個,到底是雖在說謊?答案可能是每一方都只說了部分真相。
瑞士司法暨警察部不會故意隱瞞案情,他們查無此案,應該就是如此了。陳云南證實,這12.7億至今未被凍結,特偵組去年二度發函瑞士聯邦檢察署申請凍結,但從未獲得官方正式的函覆。瑞士聯邦檢察署才是他們的對口單位。陳致中的更正屬實。
特偵組認為,扁案一審判決后,瑞士會肯定臺灣打擊洗錢罪的誠意,已著手準備判決書的外文譯本,第三度向瑞士提出返還扁家不法所得,匯回臺灣指定賬戶的要求。
特偵組解釋,在去年9月第一次向瑞士提出司法互助,要求凍結扁家在美林銀行賬戶的新臺幣7億元資金,去年11月底,特偵組查獲扁家在國泰世華保管室搬出7.4億元,指示元大馬家代為匯往瑞士威格林銀行的指定賬戶,在去年扁案起訴前夕,即12月,第二度向瑞士要求查扣扁家在威格林銀行賬戶的5.7億元財產。
扁家在瑞士的新臺幣12.7億元,從來就沒有被凍結,是隨時可以動用的活錢,證明陳致中的“凍結說”本是一派謊言,他們從來就沒想把錢匯回來。有人質疑特偵組過去與陳致中一家唱雙簧。“立委”邱毅指檢察總長陳聰明扮演“司法黃牛”。
特偵組也沒有說出事件的全貌。臺灣和瑞士從來就沒有過“司法互助”這回事情,想凍結陳致中的賬戶談何容易。惟有擁有該賬戶的本人,可以簽字匯出賬戶中的款項。陳致中夫婦所做的動作是:透過律師將他及妻子黃睿靚完整的申請,請瑞士銀行款項匯回臺灣的簽署文件,包括給瑞士聯邦檢察署的信函及相關匯款指令,都一并交給特偵組,相關過程均向院、檢兩方陳報。并要求臺灣的院、檢單位,直接向瑞士方面催促匯款。
陳致中耍人耍得漂亮,給特偵組出了難題,自己又做出很無辜的樣子。因為即便瑞士有意愿“司法互助”,一紙令下凍結并匯回陳致中的款子,還有嗜錢如命、銅墻鐵壁般的大銀行替他們把關。本來是陳大少爺隨手簽個字,錢就可以匯回來,現在他們安排特偵組傻瓜似的去跑腿要錢,一無所獲又顯得他們無能之極。賊偷來的錢放在某處,卻要警方去取,沒有拿到反而成了警察的罪狀。真是貽笑大方。
陳致中沒有這種閱歷,他哪里懂得瑞士的情形。但是他家學淵源,陳水扁追查“拉法葉案”多年,深知個中奧秘,父傳子一點就透。陳致中做好所有該做的動作,把球丟給特偵組,希望能換取認罪協商,免去牢獄之苦。
一審判決,認罪協商未能成局,他因洗錢案只判了兩年半,罰金一億五千萬元,上訴后還有減刑的可能。也就是說,陳大少最多坐幾年牢,出獄后數十億、數百億的贓錢完好無恙,供他們揮霍。這原本就是陳家的基本戰略,如今逐步得逞。
據說特偵組還有其它的案件起訴陳致中;貪污、二次金改利益交換等,刑罰將不止兩年半,但是他們一家存在海外的巨款,恐怕是和臺灣永別了。(馬淑靜 曾任臺灣美商美林證券公司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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