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民:“法理臺獨”嚴重威脅兩岸關系
目前,民進黨當局企圖通過“憲改”逐步實現“法理獨立”,這是影響未來兩岸關系最本質的問題。陳水扁正在圍繞“憲改”問題推動“臺灣國”的“國家”法理建構,在策略上爭取在法律程序內推動,若受阻便動用“公民投票”來完成某種程度的“法理獨立” 。
如何認定“法理臺獨”
認定“法理臺獨”,并不是一個簡單的事情,而是一個涉及“臺獨”概念、法律解釋與政治考慮等一系列復雜因素的問題。
何為“法理臺獨”?借用法律術語就是陳水扁當局通過法律程序以法律形式,實現“臺灣獨立”,也就是通過修改“憲法”或制定新“憲法”,完成“臺灣國”的法律層面的建構。但在實務層面,則可演變為復雜的政治操作,在政治與法律結合之后,對“法理臺獨”的界定就變得復雜起來,會出現不同的解讀。這里就存在“直接法理獨立”(“顯性法理臺獨”)與“間接法理獨立”(“隱性法理臺獨”)問題。“直接法理臺獨”有三種形式:一是通過修改“憲法”,以改變“中華民國國號”為陳水扁所講的“臺灣新憲法”;二是“凍結中華民國憲法”,同時制定“臺灣新憲法”;三是以更直接的“臺灣共和國憲法”取代“中華民國憲法”。“間接法理臺獨”則相當復雜,可能有多種方式。一是不改變“中華民國國號”,但將“中華民國主權屬于國民全體”改為“屬于臺灣全體住民”,將“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改為“只限于臺澎金馬”或“只限于臺灣”。二是“凍結”“中華民國憲法”相關條款,增加新的條款,如陳水扁在元旦講話中提出的“臺灣是我們的‘國家’,土地面積三萬六千平方公里。臺灣的‘國家主權’屬于兩千三百萬人民,并不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三是修改現行“中華民國”行政區劃,將其“主權”與管轄范圍規范在臺澎金馬,并改設為“四省一特區”。甚至可能還有其他的表現形式。
會不會碰敏感問題
“憲改”會不會碰敏感的問題,是攸關“法理臺獨”的定義問題。民進黨主席游錫堃先前表示,民進黨“修憲”方案不排除碰觸“主權”等敏感問題。3月5日,他表示未來民進黨版的“新憲法”不排除為“國號正名”,并希望“臺灣國”早日實現,這是民進黨高層正式提出“臺灣國”的口號。不過,4月中旬,民進黨秘書長林佳龍表示,“府院”黨研究后達成“不強推‘主權’議題、人權議題先行”的共識,將配合“行政院”經濟永續發展會議,在6月到9月陸續推出各項人權“憲改”內容。不過,這一共識也沒有定案,最后的決策權仍在陳水扁手中。
陳水扁在這一問題上更是反復無常。陳水扁在3月接受日本《讀賣新聞》專訪時表示,民進黨“憲改”方案的“臺灣新憲法”不排除為“國號正名”,且任何議題都可以討論。然而,4月中旬,陳水扁在接受記者訪問時的談話卻暗藏玄機。陳水扁表示,“只要按‘憲法’程序,通過‘立法院’高門檻、‘公投’復決,絕不會有任何問題,絕不會改變現狀”。由于說法含糊不清,現狀定義解讀不同,并沒有說不碰觸敏感議題。特別是什么是敏感議題?可能會有不同的解釋。不碰觸變更“領土”、“主權”與“國號”等,但“凍結”有關條款,算不算?可能就會出現爭議。
值得關注的是陳水扁主導的“府院”黨高層舉行的“黨政會議”上,若“立法院”阻擋“修憲”,將“其他特定原則”交付“公投”,則存在著觸及一些敏感議題的可能。
“憲改”與“制憲”有何不同?也是值得討論的問題。在“扁馬會”中,陳水扁講得很明白,“廢統”與“終統”沒有質的區別,“憲改”與“制憲”也沒有區別,關鍵在于達到“去統”與“臺灣國家建構”即可,名稱并不重要。因此判斷,陳水扁對“臺灣國”的建構工程的“憲改”很可能采取民進黨“臺灣前途決議文”模式,即通過修改“憲法”,完成“臺灣國”的領土、疆域、人口與“國體”等的建構,暫時國名叫“中華民國”,未來再找時機最終拋棄“中華民國”名號。
改“內閣制”影響巨大
“憲改”的內容非常廣泛,有些問題敏感,有些問題不僅不敏感,而且有修改的迫切性,加上復雜的政治利益,就提供了“修憲”的必要性與部分條款通過的可能性。例如在“政府”制度問題上,由于目前采“總統制”,造成陳水扁的獨裁專權,引起全社會的不滿與學者的反省,于是修改“總統制”為“內閣制”或“雙首長制”就成為島內的一種主流民意。
今年初就傳出親民黨與對手“臺聯黨”合作提案,建議將現行的“總統制”改為“內閣制”,一度引起國親矛盾。民進黨內部評估認為,馬英九在2008年“大選”中取勝的可能性很大,傾向將現行的“總統制”改為“內閣制”,以便讓當選后的馬英九沒有實權,成為“虛位總統”。在情況尚不明朗的情況下,民進黨對外表示“憲改”采何種體制持開放態度。不過,民進黨又提出一個條件,即國民黨若要推動下屆“總統”選舉與“立法委員”選舉“二合一”選舉,就堅持修成“內閣制”。原因在于大多數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擔心“二合一”選舉出現馬光環的“裙帶效應”。
馬英九則面臨被動與尷尬的處境,他不便公開反對“內閣制”,否則會被認為也想搞專權。國民黨內部也有不同意見與主張。這一改革能否完成,還無法確定。
這一制度的改革看似不敏感,不涉及統“獨”問題,但未來對臺灣與兩岸關系的影響則相當深遠。若改為“雙首長制”或“內閣制”,意味著“總統”有名無權,“立法院”的權力增大,對“修憲”或“制憲”以及所有的法律制定影響巨大。一旦未來泛綠成為“立法院”多數,則可主導完成“憲法”的改變,可能通過法律程序完成“法理臺獨”。
“憲改”成功的可能性
陳水扁多次表示,“憲法”不是不能修改的,也沒有不可能的事情。多年來島內政壇風云變幻已證明了這一點。問題的關鍵在于陳水扁可以找到一萬個理由,說明現行“中華民國憲法”的不當與必須修改的理由,而泛藍陣營反對的理由又顯得底氣不足,無法理直氣壯,特別是在民進黨釋出利益交換后,進行“修憲”就很容易啟動。一旦啟動“修憲”程序,就很可能給陳水扁提供找到漏洞的機會。正如臺灣《聯合報》一篇評論所提到的,啟動“修憲”后,“陳水扁假借‘巧門’,發動某種形式的體制外‘公投制憲’”。
在臺灣政治較量中,任何事情都有可能發生。陳水扁在面臨泛綠“立法院”不過半的情況下,主張“由下而上”(由基層到“政府”)、“由外而內”(由體制外到體制內)、“先民間后政黨”的辦法推動,其實只是策略的運用或障眼法,幕后的操控者就是陳水扁本人。目前,包括民進黨、“臺聯黨”、“臺灣教授協會”等泛綠陣營已提出多個“修憲”方案,最后很可能放棄激進“臺獨”勢力的《“臺灣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等“制憲”做法,而采取較溫和的“間接法理臺獨”“修憲”案,即通過過去一貫采取的“進兩步,退一步”的策略,達到某種程度的“憲改”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