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南市長賴清德拒絕到議會報告備詢,臺灣“監察院”今天(4)通過彈劾案。被分派調查本案的“監委”仉桂美指出,賴清德市長在約詢時一再強調本案是政治事件,并認為“監察院”無權管到地方自治;但是政治不能凌駕于法制之上,“監察院”只負責認定案件有無違法失職。依據“監察法”,所有受有俸給的文武職公務員,皆為彈劾權行使對象,“我們看到的不是‘賴神’或‘賴市長’,而是制度面!
仉桂美說,自從實施地方自治以來,地方首長就有到議會列席報告之義務。賴市長雖然在約詢時表示,自己認為重點是“對市民負責”,因此雖然不到議會報告備詢,但透過地方小組座談方式了解民意。不過此舉在法制上找不到法源,否則“議會就可以廢了”。而且市長是對市議會負責,不是對李全教負責。
“監察院”的新聞稿中,也批評李全教不循正途,信口鼓動民粹,意圖影響“監院”調查期程與結果,令人遺憾!氨O委”解釋,李全教的身份是民選的民意代表,不在彈劾權行使范圍內。(中國臺灣網 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