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信息泄露,公眾往往被提醒要提高警惕,保護好自己的信息。誠然,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然而,在互聯網高速發展的大背景下,除非脫離網絡生活,否則僅靠公民個人自我保護,很難保證信息安全。
首先,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定罪標準仍不明確。信息的隱私程度、數量、損害后果等是量刑的重要參考依據,而現行法律對此還未作出明確規定,導致對違法人員的打擊處理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撐,沒有形成應有的震懾。
其次,一些單位對于客戶信息的責任很少追究,單位雖有要求不能泄露客戶信息,但實際沒有有效的監管措施,個人數據保護責任沒有很好落實。此外,一些網站本身的安全防護水平不高,導致黑客入侵網站拿走數據仍渾然不覺。
因此,防止信息泄露,保障信息安全,須引起高度重視,而治理之道關鍵在亮出法律之劍。
首先,就政府而言,要主動帶頭完善法律體系,依據現實情況細化侵犯公民信息的定罪標準。對于觸犯法律底線的違法犯罪行為要予以嚴厲打擊,使違法犯罪分子依法接受懲罰,從而讓法律成為帶電的高壓線,形成對違法犯罪分子的震懾,使他們不敢觸碰。
其次,加強對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員的教育,強化其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不斷提高職業道德水平,將違法行為與具體的管理者的去留得失掛起鉤來,一旦發生違法問題,必須承擔法律責任,使其自覺抵制不作為與亂作為。同時,加大對信息泄露違法行為的曝光力度,強化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使得法律真正成為信息安全的保障者、成為信息泄露的揮斬者!(中國臺灣網網友:趙建樂)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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