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日報北京5月14日訊,最高人民法院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正確審理涉及保護紅色經典傳承和英雄烈士合法權益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紅色經典傳承和英雄烈士合法權益。
依法妥善審理好使用紅色經典作品報酬糾紛和英雄烈士合法權益糾紛案件,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機關天然的、神圣的職責。通過公正的法律裁判,傳承中華民族的精神價值和共同的歷史記憶,弘揚全體中國人民共同的價值追求,保護好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源泉,就是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就是要絕不英雄流血,子孫流淚。
正確審理涉及保護紅色經典傳承和英雄烈士合法權益糾紛案件,是嚴格執行“英雄烈士保護法”的細化務實之策。今年4月2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全票表決通過了“英雄烈士保護法”,5月1日,該法正式施行。這意味著,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受法律保護,禁止歪曲、丑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跡和精神,違法者將依法懲處直至追究刑責。就在十天前的5月4日,一名女網民惡意辱罵北京通州火災中犧牲的消防戰士和北京人,被煙臺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在尊重歷史、尊重法律與尊重權利的前提下審理好涉及紅色經典與英雄權利的同時,教育與文化必須責無旁貸、義不容辭地緊緊跟進。這是呵護紅色經典與英雄烈士的源頭之策、固本之策,長效之策。
紅色經典與英雄故事,是一面面越磨越亮的寶鏡,屢經考驗,歷久彌新,激勵我們去傳承和發揚光大。宣傳文化與教育部門要講好紅色故事,傳播英雄事跡,推進愛國主義教育,奏響紅色傳承的時代強音。尤其是黨員干部要帶頭學好黨史知識,在講好英雄故事和傳承英雄精神當好“第一身份”,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風雨如晦奔流紅色血脈,傳承紅色基因從娃娃抓起。應通過英雄進教材、英雄進課堂、英雄進家庭,讓英雄事跡的教育與傳承,照見先輩們舍己為民的公仆情懷,堅韌不拔的頑強意志,百折不撓的不懈追求,樸素廉潔的道德情操。
各地的英雄烈士紀念館等紅色教育基地,文化史學工作者,應對英雄后人進行搶救性采訪、復原英雄為民族獨立、人民解放而拋頭顱、灑熱血的每一個細節,以家國情懷、人文關注的全新視角,呈現最新的歷史研究成果,重溫紅色經典,傳遞紅色力量,見證紅色足跡,點亮青少年心中的前行明燈,指引青少年人生的正確方向。
文化藝術工作者應堅持“思想精深、藝術精湛、制作精良”的藝術生產原則,堅持“不斷推出謳歌黨,謳歌祖國,謳歌人民,謳歌英雄的精品力作”的創作方向,堅決對那些粗制濫造、違背史實的種種“神劇”說不。文藝工作者,特別是影視界的精英們,要自覺扛起社會責任與歷史責任,把個人的才華情懷融入到國家和民族的宏大主題之中,真正走進人民,走進英雄,走進時代,創作出充滿歷史厚重感與紅色正能量的的文藝作品。通過英雄故事的傳播,體現民族文化自信和時代精神氣質。
全社會要形成這樣一種紅色文化的神圣、圣潔與肅穆,端坐一片蒼松翠綠之中的烈士墓碑以及他們用鮮血銘記下的歷史記憶,始終目光炯炯,向人們的內心傳送火光,讓中華民族的子孫們永遠攜帶那份百折不回的初心,頭頂那份不可違拗的敬畏與信仰,勇往直前地踏上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新征程。(中國臺灣網網友:梁江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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