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游客在參觀四川廣漢三星堆博物館時,看到一名男子躺在館內一塊玉石上,并拍下照片私信三星堆博物館官方微博。隨后,三星堆博物館官方微博將該男子的行為發出來,提醒游客要注意文明觀展。(3月4日《北京青年報》)
新聞配發的圖片顯示:一名男子躺在一塊看似石頭的物體上,一只手枕在頭部,雙腳彎曲踩在物體邊緣,而在他的旁邊,是內有展品的玻璃櫥柜。隨后,工作人員把男子的上述行為發到了三星堆博物館的微博上,并附上了兩篇關于參觀博物館需要注意的事項的文章,呼吁游客注意基本參觀禮儀,做到文明觀展。對不文明參觀行為進行曝光,并提醒游客要注意文明觀展,這樣的做法無疑是善意的,也是很有必要的。
雖然博物館工作人員稱,男子所躺的物體不是文物,而是從鴨子河里打撈出來的一個有切割痕跡的玉石,把這個玉石表面鋪了一層漆后,放在玉石館內做輔助的展示。但問題是,類似這種不文明參觀的現象并不少見,如果因為男子所躺的物體不是文物,就放任這種不文明觀展行為在博物館內大行其道,無異于是一種變相縱容,更難以喚醒人們對文物的敬畏之心。
對此,也有游客建議,針對不文明的參觀行為,博物館可以通過罰款等方式對行為者進行懲戒。對于罰款這種懲戒方式,的確能夠戳中不文明參觀游客的痛點,可以起到立竿見影的功效。但對于罰款這種方式,博物館方面也確實有難處:由于罰款數額不好量化,加之很少有這種先例,所以目前還是以工作人員勸阻為主,維護好現場的秩序。問題是,場館比較大,人力又有限,顯然不可能時時刻刻都注意到游客的不文明行為,兩難困境如何破解?
事實上,稍微留心便不難發現,博物館不文明參觀行為之所以普遍存在,除了一些游客缺乏社會公德和文明素質之外,更在于法律意識的淡薄。盡管《文物保護法》已經頒布實施了10多年,法律實施雖然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臨不少突出問題:法律的許多規定并不為人熟悉;刻劃、涂污或者損壞文物的現象時候發生等等。究其原因,關鍵在于法規宣傳并沒有到位,根本不能做到“入腦”“入心”。
因此,杜絕不文明參觀現象,喚醒人們對文物的敬畏之心,相關部門應加強對《文物保護法》的宣傳,切實增強公民的法律意識。《文物保護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的,造成文物滅失、損毀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此可見,類似這種躺在博物館展品上的不文明參觀行為,一旦對文物造成損壞,不僅是不文明這么簡單,還可能觸犯法律。(中國臺灣網網友:丁恒情)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