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縮小了經濟半徑,方便了社會生活。然而,為了走得更遠,跑得更快,大量超標車隨之出現,埋下嚴重安全隱患。不過,我國電動自行車行業將告別多年的野蠻生長。昨天,《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國家標準報批稿面向社會公示。這一新規范對車速、重量、外形、電池等關鍵指標嚴格規定,明確電動自行車主要用于“短途代步”功能,并要求全文強制執行。(1月17日《北京晨報》)
過去我們是聞名世界的“自行車王國”,如今電動自行車逐漸成為消費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家家戶戶都少不了一輛電動自行車,我國已是名副其實的“電動自行車大國”。數據顯示,目前我國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約2億輛,年產量3000多萬輛。但令人遺憾的是,電動自行車在追求走得更遠、跑得更快的路上,大量超標車隨之出現,越來越大、越來越重、越來越快的超標車無疑埋下了嚴重安全隱患。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引發的交通事故、火災事故在各地多有所見,造成很大的生命損失和財產損失。據公安交管部門統計,從2013年到2017年,全國共發生電動自行車肇事的道路交通事故5.62萬起,造成8431人死亡、6.35萬人受傷。這其中固然有不遵守交通規則的原因,但電動自行車超出規范標準的問題同樣不容忽視。據此前媒體報道,電動自行車超標超速現象非常普遍,不少企業和商戶都想方設法偷改、提高、加大功率,有的電動自行車時速甚至達到80公里。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現行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是1999年制定的,其中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不超過20公里”。而現實中,我們幾乎看不到正常行駛時速在20公里以下的電動車。究其原因,關鍵在于此前的“國標”只是一個行業標準,而并非出自國家行政部門或立法機關的強制性規范,在功效上難免會打折扣,因此也就沒有生產廠家把它當回事。因此,建立一套符合市場和管理的“新標準”已成為規范電動自行車的當務之急。
此次,國家出臺電動自行車新標準,并向社會征求意見,是從源頭抓起加強對行業管理的強有力信號。據了解,新標準由原來的部分條款強制改為全文強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技術指標,調整完善了車速限值、整車質量、腳踏騎行能力等技術指標。其中,最高車速由20km/h調整為25km/h,整車質量(含電池)由40kg調整為55kg,電機功率由240W調整為400W,并對具有腳踏騎行功能進行了強制性規定!靶聡鴺恕泵鞔_了各項技術標準,無疑有助于全面提升了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能。
不過,應當看到,“標準先行”只是第一步,在更新標準之后,更重要的是如何讓這些標準落地生根。從以往的經驗來看,我們其實并不缺乏標準,而缺少保障其落到實處的體制機制。這就需要相關部門主動作為,拿出切實可行的配套措施,從生產環節、銷售環節強調“新國標”的剛性,并實施常態化監管,防范超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繼續上路。同時,相關廠家、商家必須抓緊時機盡快調整適應新標準,生產、銷售符合標準的產品。須知,按標準辦事終歸沒有虧吃。
總而言之,唯有千方百計讓“新國標”發揮威力,才能全面提升了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能,才能讓消費者騎得舒心、放心。(中國臺灣網網友:丁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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