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借貸名義受賄甚至搞“虛假借條”,挪用公款違規放貸獲取利益,借助職務影響直接參與或通過代言人非法集資、放貸謀利……媒體記者近日調查梳理發現,有的地方黨員領導干部違規參與借貸的問題屢禁不止、花樣百出,甚至成為一些問題官員涉貪涉腐的新套路。(1月13日中國新聞網)
以上種種,可謂老問題新套路了,但“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可能心存僥幸,都不可能指望法外施恩,貪腐必將受到制度的嚴懲”。筆者認為,老問題新套路,“貪腐”暗度陳倉不可為!
一方面國家防腐、治腐態勢高。包括中央部門、地方黨委政府、企事業單位,軍事機關。不管是省部級領導還是國家級領導,不管是在職人員還是退休職工,均被列為巡視對象,均有相應官員被查處。同時,紀檢監察機關也自身監督巡視,防止了“燈下黑”。
另一方面制度的籠子扎得緊。黨的十八大后,中央先后作出了“八項規定”和“糾正四風”的決定。緊扣元旦、春節等假日節點,著眼于節禮年貨,進行及時巡查、公布、處理。巡視內容呈現出宏觀整體設計,微觀貫徹落實。以點成線,線動為體,從而構筑密實的巡視網絡,扎緊扎密了制度的籠子。
筆者以為,作為國家干部、人民的公仆,就應該當個兩袖清風、為民務實的“干凈人”。在當前從嚴治黨的新高度環境下,切記心莫貪、手莫伸,嚴守底線、善保晚節,不踩紀律的“紅線”,不碰法律的“高壓線”。只要膽敢觸犯黨紀國法,不管你曾經級別多高,也不管你手段有多新,在反腐的“照妖鏡”下都將一一現原形而淪為階下囚。
習近平在參加河南省蘭考縣委常委擴大會議上指出:“一個人腐敗墮落,往往是從貪占小便宜開始的。防腐反腐工作的推進,離不開各層各級共同作為,建立健全適合中國國情、黨情的黨內監督制度,建構完善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國家廉政體系,助推“中國夢”實現。(中國臺灣網網友:岳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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