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2日,人民網報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關于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草案)》的議案。筆者認為,國家設立懲治侮辱誹謗英雄烈士的法律來的及時,國之大幸,民族希望。
近年來,在烈士陵園、英雄紀念館、網絡上發生過侮辱、丑化、惡搞、詆毀英雄烈士的事件,尤其是數年前發生的侮辱誹謗邱少云、黃繼光等英雄烈士的事件,令人憤怒悲痛。是什么心態讓一些人竟敢侮辱詆毀為國為民獻出寶貴生命的英雄烈士?
不管是個人思想素質低下、父母管教不嚴、學校教育不重視;還是法律懲處不嚴、相關部門無視,這些因素導致個別人膽敢公然詆毀惡搞英雄烈士的行為都是要被追責的。
歷史告訴我們:革命先烈拋頭顱灑熱血,無懼犧牲、受盡折磨苦難,為新中國建立,為國家繁榮富強奠定了基礎。不尊重自己國家的民族英雄,國家烈士的人們,骨子里不會生長出好漢氣魄來。只會滋長出卑劣的、欺軟怕硬的孬種性格,更壞的影響是,將敗壞整個民族的風氣、骨氣,會讓整個民族都會變成懦弱的民族。不尊重英雄的民族,褻瀆民族英靈的民族,只會變得更加懦弱,無能,低能,甚至會屢遭外國的凌辱侵略。
我們的社會一定要形成崇尚英雄、尊敬英雄、學習英雄、人人爭做英雄的社會氛圍。通過一系列嚴格法律措施,懲治褻瀆英雄烈士為,可以有力制止不良民族思潮的泛濫,樹立良好社會正能量氛圍,為國家民族復興打下堅實基礎。
一個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沒有英雄,一個有前途的國家不能沒有先鋒。捍衛英雄就是守護我們的精神高地,崇尚英雄就是尊重民族的根與魂。維護英雄烈士名譽,弘揚英雄烈士精神,立法保護英雄烈士,讓人民英雄永垂不朽。(中國臺灣網網友:佟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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