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廣東順德均安沙浦村,一對年輕人結婚,在接新娘的過程中,發生了伴娘從四樓墜下搶救無效死亡的事故。事故原因雖然尚在調查中,但據知情者稱,事件的發生,或許與伴郎們推搡伴娘有關。(據6月15日《廣州日報》)
據悉,死亡伴娘才剛22歲。接親人員到了新娘家之后,伴郎等有追逐伴娘行為,伴娘躲避過程中墜樓。
雖然悲劇的發生是誰也不愿意看到的,而且事發地點的護欄明顯存在問題,不管是護欄一起被撞斷掉落了,還是本身護欄已掉落出現缺口,房主即新娘家恐怕都是存在一定責任的。但歸根結底,伴娘的不慎墜樓死亡,與當地的婚禮習俗,特別是伴郎等當日的追逐與推搡伴娘行為直接相關。
假設沒有鬧伴娘的風俗,伴娘不至于因為害怕而躲避;假設伴郎們當日沒有追逐伴娘也沒有推搡,悲劇也是有可能會避免的。
但即便類似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人們似乎記不住教訓。比如山東泰安伴娘門事件,比如新娘被舉起拋向空中沒有接住摔傷事件,比如新郎被噴滅火器粉塵差點死亡事件,比如包貝爾婚禮上鬧伴娘事件,再比如近日剛剛發生的,陜西一伴娘遭摸胸事件等等。
類似事件背后,無不存在一些人借婚禮喜慶之機,對伴娘甚至新娘上下其手的問題,無不存在相關習俗與風俗存在一定問題,需要堅決摒棄的問題。但這邊悲劇還沒有結束,那邊類似事件再次上演。人們為何就記不住教訓呢?
婚禮喜慶氣氛需要是原因,各地有風俗一時難以改變也是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明顯還在于,類似事件,每次發生之后,對相關責任人特別是肇事者,相關處罰力度不足,有的甚至是不處罰。
比如前不久發生的,陜西伴娘被摸胸事件,事情鬧到最后,卻因為當事伴娘與涉事男子相識,最后伴娘決定不追究兩名男子的責任。
事實上,類似的鬧伴娘等婚鬧事件,不出格、不出事自然沒有問題。如果一旦超過法律允許的范圍,就必須要嚴肅處理。包括,當事人堅決要求追究責任的,相關公安等部門,一定不能抱大事化小態度;就算當事人不想追究,如果事件鬧大,涉嫌觸犯刑法,公安部門也不能無視,應在偵察清楚之后,報請檢察機關介入,必要的,要提起公訴。
所謂亂象必須用重典。山東泰安伴娘事件曾轟動全國,被扒衣伴娘和家人堅決追究涉事者責任,最后5名涉事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每一起類似案件,都能如此毫不留情的追究責任,再輔以移風易俗的文明宣傳與教育,惡俗的鬧伴娘等事件,豈能會一再發生?(中國臺灣網網友:劉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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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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