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道兒子打賞網絡主播花去2.4萬多元后,6月5日,禹州市順店鎮米莊村的苗先生在家里等待著,期盼對方會打來電話,把兒子打賞的錢退回。苗先生越來越不敢出門,怕被鄰居說來說去。(6月6日 《河南商報》)
網絡直播是時下流行展示自我的平臺,也成為許多主播賺取金錢的捷徑。但是,屢屢曝光未成年偷偷將家里的錢打賞給主播,其實也暴露出了網絡直播打賞機制需要改善,至少需要一個,因為未成年人缺乏完全行為能力的打賞行為,應該給予追回的機制。
據河南商報報道,一名年僅13歲的孩子,將父親的救命錢全部打賞給了某平臺的主播。但是,當父親想向平臺追回這筆打賞的時候,申請退錢卻杳無音信。這對于一個急缺救命錢的父親來說,無疑是當頭棒喝。
未成年人行為能力是受限制的,超出其年齡、智力理解范圍的民事活動需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才能生效。而類似這種網絡打賞主播的行為,若法定代理人不認可這種行為,這這類打賞行為屬于無效合同。因此,未成年沒有獲得法定代理人認可的打賞主播行為,本質上來說,就屬于無效合同,打賞出去的金錢也應該退回。平臺自身應該建立相應的追回機制,防止類似的情況出現。
當然,除了相關的直播平臺應該及早完善追回機制以外,父母也應該加強相關的教育,防止孩子通過網絡直播隨意打賞。隨著互聯網的興起,除了傳統的教育以外,父母也應該教育孩子學會一些基本的互聯網風險知識。相對于以前的使用現金打賞不同,互聯網上的打賞更加輕松便捷,也缺乏直觀感受。
正因為如此,很多人對于金錢的使用缺乏足夠的警惕性,更別說一般的未成年群體。所以,在移動互聯越來越普及的當下,父母更加應該引導孩子形成良好的互聯網使用習慣。同時,父母也應該反思,為何家庭經濟條件并不好的情況下,自己的子女能夠在虛擬網絡里“一擲千金”,這是不是也預示了自己日常的教育缺失?
網絡直播平臺蘊含著巨大的商業機會,為許多人一夜成名帶來了機會。但是,任何一個平臺缺乏相應的約束和管理,都難以長期發展下去。針對屢屢出現的未成年打賞網絡直播的情況,相關的直播平臺除了完善相關的追回機制以外,更應該反思,如何讓那些未成年孩子能夠自覺管住自己那顆想要“一擲千金”的心。(中國臺灣網網友:劉頌寒)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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