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流傳了一則“成都警察假裝查酒駕幫人求婚”的視頻,引起網友熱議。成都市公安局錦江分局官方經調查后,在微博發(fā)布消息,身著警服的兩名男子既不是警察也不是協(xié)警,而是某婚慶公司策劃的求婚活動,兩名表演者身穿的是與警服高度相仿的服飾。這一行為,嚴重損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也對人民群眾造成誤導。(5月20日 人民網)
根據《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管理規(guī)定》第十八條:穿著和佩帶與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裝或者標志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成都市公安局錦江分局依法對婚慶公司負責人鄢某處1000元罰款,對兩名跳舞男子陳某、潘某處警告。
事實上,身著仿警服的事件在前幾年尤為突出,經過一系列整改,近年此種情況已有所減少。沒想到,在網絡傳播迅速的今天,在成都鬧市街頭又發(fā)生了這樣荒誕的一幕,并在網上引起熱議。不得不說,這起事件造成了比較不良的影響。
無獨有偶,前段時間大熱的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便有這樣一段場景,身著警服、開著警車的人員進入大風廠強行拆遷。當時我看到這一幕,甚為震驚,人民警察怎么可能做出這種事?還好,隨著劇情發(fā)展,才知道,這群人都是假警察。
在經濟飛速發(fā)展的今天,社會中許多矛盾日益凸顯。構建法制社會,如果沒有正確的引導,勢必會對人民群眾帶來困擾。像這種身著仿警服在公眾場合跳舞的行為,被不明真相的人看到,就會對我們的公務人員帶來誤解。如果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再煽動不良輿論,勢必會引起社會的不穩(wěn)定因素。雖然這僅僅是個婚慶公司策劃的求婚行為,看似沒有造成什么傷害,但是潛在的不良影響卻是存在的。
此次成都公安局錦江分局的反應極為迅速,值得肯定。但從另一方面來說,普法教育還需要進一步加強。讓法律走近社區(qū),走近民眾。讓群眾擦亮雙眼,具備辨別的能力,讓群眾遵法守法,這是當下法制建設的當務之急。(中國臺灣網網友:笑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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