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據網友爆料,9月初,房山區周口店鎮黃山店村的怪石山景區赫然出現了“陳志成”的名字。該網友還表示,此人還在金祖山、火焰山等景區進行了涂鴉,共有十余處。昨日,黃山店村委會委員、幽嵐山風景區醉石林景區負責人告訴記者,前日組織村委人員和景區工作人員花了一天時間,用了50公斤的稀料,才將怪石山景區及其他地方的13處涂鴉全部清理完畢,但清理后留下的紅色漬跡還是很難去除。(新華網9月18日)
近幾年來,不管是在國內,還是在國外,游客的不文明游覽行為頻頻出現,這不單單是個人行為的體現,更是我國國民素質的重要體現。鑒于此,國家旅游局出臺了《關于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這個辦法于2015年5月14日已經正式公布。對旅游這個行業進行了明文規范,明確了游客六大“不文明行為”,嚴重違規者將被納入記錄,有可能影響信貸、出國等。然而,為什么我們的游客還如此的視若罔聞呢?頻頻出現的不文明旅游現象,不能僅僅只是被曝光,更多的值得我們深思。
筆者認為,不文明行為的成本太小、懲罰力度不夠是導致此類現象頻發的主要原因。或許,對于此類不文明行為,國家應該出臺比影響信貸、出國等更為嚴厲的條款,比如,直接罰款或者登報曝光等等……
其次,宣傳教育不到位仍然是不文明現象出現的根本原因。很多流行歌曲能做到大街小巷都在放,能做到讓人們耳熟能詳,為什么我們的法律條款卻做不到呢?根本原因就在,我們的宣傳力度不夠,我們的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法律條款、國家政策的宣傳力度,擴大教育宣傳范圍,真正做到法律普及“上到99下到剛會走”!
再者,學習教育提升國民素質的主要途徑。希望我們的國民能主動學習國家法律條款,自覺爭做有素質的公民,維護國家形象,不再因貪圖一己之快而浪費國家資源!(中國臺灣網網友:文梓)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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