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向各地印發《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學校針對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進行專項治理。(新華社5月9日)
近年來,由于社會轉型和結構調整,一些中小學校校園欺凌事件發生率越來越高,而且暴力程度也越來越高。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專門下發治理《通知》,足以說明問題的嚴重性。驚動國務院的校園欺凌敲響了啥警鐘?筆者認為,那就是加強中小學生德育教育刻不容緩。
校園欺凌行為對學生身心健康傷害非常大,不僅會對“受傷者”造成傷害,而且會對“欺凌者”和“旁觀者”同樣造成傷害。受欺凌者所受的傷害顯而易見,而欺凌別人者因為長期欺負別人,往往會形成以我為中心的霸氣和狂妄自大的戾氣,從此人格扭曲,德行全失。“旁觀者”不但會因為幫不到受害者感到內疚,面對欺凌別人者也會產生不安、恐懼心理。
校園欺凌現象的發生,涉及學生個體及其家庭、學校、社會等多方面因素。但根本的問題還在于對學生的德育教育。學生到學校學習,除了學習文化知識外,更重要的是學習做人做事的道理,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德育。如果學校只把對學生的教育重點放在文化課考分上,而忽視對學生的德育教育,那培養出來的學生恐怕不僅對社會無益,還有可能對社會危害更大。所以,治理校園欺凌行為應該從加強學生德育做起。
其實,對學生的德育本來就是一種促使人社會化的過程,本身就具有規范性。新中國建立以來,我國始終堅持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教育方針,努力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新人。二十世紀之前,校園欺凌事件并不多見。這些年校園欺凌事件發生率之所以越來越高,確實與學校、家庭及整個社會,對學生德育重視不夠有直接的關系。古人說“欲立其業,先樹其德”,可見德育對人一生的影響確實是巨大的。
當然,在全面依法治國的今天,要治理校園欺凌行為,我們也應該研究制定反對校園欺凌的法規,切實明確學校、社區、家庭在消除校園欺凌中的角色和責任,為消除校園欺凌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但筆者以為,從我們的傳統和國情看,建立健全反欺凌法規只是一個方面,重要的還是要加強學生的德育工作,這是治本治根的措施。只要根正就不怕苗歪。只要根正,校園才有安全可言,學生的身心才能健康發展。(中國臺灣網網友:郭俊奎)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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