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杜牧詩中所指的“杏花村”有一次稱為公眾視線的焦點,近日山西汾陽、安徽池州、湖北麻城對于杏花村歸屬地的問題展開額激烈的爭奪,甚至對簿公堂。
“伏羲東奔西走,黃帝四海為家,諸葛到處顯靈,女媧遍地開花……”。這是網友的一句戲虐之言,卻也能著實地反映當下人們對名鄉爭奪的普遍現象。生時一紙傳世之言,卻在數百年后能引起這么大的爭議,杜牧如真能知現世之事,那么劃在心中的那艘思念家鄉的小船,面對著如此四面楚歌的境地,也是不得不翻。
鑒于年代久遠、很難有確鑿的證據,類似“杏花村”的事件并不罕見,甚至網絡虛擬的的名人名鄉也成為爭奪的焦點。原因無外乎是文化之辨或者是利益之爭,但是我們一定要用嚴謹的態度對待這種爭奪,因為任何事情都存在利弊,名鄉爭奪也不例外,所以我們要因事而異,不能片面。
顯然有地區并不是真正的想爭奪這僅僅的一個名號,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市場經濟的大環境的背景下,爭奪名鄉故里是獲得經濟利益的正常現象,因為名人效應本省有利于拉動當地經濟發展。同時,文化是一個旅游的靈魂。我們需要這樣一個點來支撐我們本省所有的物質基礎,從而讓它進一步升華,這樣的景區才能夠長遠發展。但是,我們在爭奪時,一方面,要拿出充分合理的證據,以科學為依據去爭取。同時,不能褻瀆歷史,誤導群眾,這樣會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要警惕資本運作下的不良競爭。事情總有定性,也會有水落石出的一面,我們應該提倡以公平更合理為前提的競爭。
其次,我們應該更加欣喜的看到這一競爭給我們帶來的正向意義的事情。因為我們在競爭某個東西的前提是,這個東西有價值,并且對它有認同感。當文化成為價值的標簽時,文化就不再是邊緣和角落的東西,它變成一個吸引眼球、強化品牌的美譽度等一種能提升含金量的東西。這也是繼成文化傳統,促進文化軟實力的一個途徑。
解決文化競爭,除了盡快做出定性的抉擇之外,其實就像田地一般,每處都有,無需特質,可以合作共贏的,我們何樂而不為呢?(中國臺灣網網友:李古淞)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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