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導報記者調查發現,8月份開始,滴滴快的推出了專車動態加價的新規定,根據不同路況、天氣情況打車價格會比平常高,雖然滴滴稱這是“經濟學供需理論”,本以為打車軟件便宜又快捷,沒想到遭遇動態加價,車費8元,總費用居然要29元?但乘客卻都不愿意買賬。(8月31日《海峽導報》)
打車軟件之所以盛行,因為大眾逐漸厭惡了傳統出租車行業所出現的“飛揚跋扈”、態度粗魯、開車兜圈等惡劣現象,打車軟件初現打的便是親民牌,便捷、價格低廉、舒適等皆迎合當下民眾的迫切需求。但是我們都需明白一點商家都是以牟利為主的,價格上漲是必須的,而價格低廉的親情牌只不過是一場暫短的“首秀”。
筆者分析,打車軟件之所以變臉這么快,是因為現在打車軟件的生存狀態收到了威脅。一方面源于擠壓了出租行業的空間,受到傳統出租行業的抵制。另一方面是面對各方面的質疑,畢竟這個新生事物各方面的制度和規范并不健全,而且各地的出租車改革也是進行的如火如荼,也在回歸使命和責任。
然而不管怎么說,打車軟件總是試圖挑戰者公眾的底線,妄圖以“溫水煮青蛙式”的過程麻木民眾,使其在不知不覺的漲價漲價中失去抵抗能力。《戰國策》里有一句話叫“將欲取之,必先與之”,這很好理解,就是想要得到什么就得先付出什么。打車軟件初出江湖之所以打出價格低廉的牌子,就是先滿足民眾好便宜的心理,然后慢慢加價。畢竟商家是要牟利的,對他們來說賺錢才是王道,當然順便服務一下民眾也是必要的。
雖然之前各類打車軟件被約談,但是并沒有打車軟件形成行之有效的監管約束,如果放任下去,可能出現的情況比傳統出租車的情況還要惡劣。
而滴滴稱依據“經濟學供需理論”顯然有些強詞奪理,多出原先3倍的突然加價顯然不是合理的漲價。正如曹女士直言的:“臺風天、暴雨天,大家需要車的時候就加錢,那還能算是解決老百姓出行問題嗎?根本就是趁火打劫嘛。”
剛開始我們相信打車軟件是因為他讓我們嘗到了甜頭,現在民眾所能嘗到的甜頭越來越少,甚至嘗不到任何甜頭還得“出血”,當然這是所不能忍的。當然商家的面貌從來都是偽裝的,無商不奸這句話雖然有些絕對,但也從側面反映出商家的另一面。
當然譴責并不能解決問題,只有行之有效的監管方式和公平的競爭環境才能使得眾多打車軟件走上正常途徑。(中國臺灣網網友:陸玄同)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