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上午,湖北荊州市安良百貨公司手扶電梯發生嚴重的事故,一名領著幼兒的母親因為連接電梯與樓面的踏板松動,在即將到達樓層的瞬間被卷入電梯內。這位母親在遇險時刻,雙手奮力向前將幼小的兒子托舉起來,旁人趕快救下孩子,而這位母親自己則在短短8秒內被電梯吞沒。慘劇就在這一瞬間發生,帶走了一位母親,而她的兒子目睹了整個過程。我們幾乎很難想象出,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的電梯,在一瞬間以一種殘酷的方式奪人性命。
據新聞報道,死者家屬表示事發時遇難者柳娟走到一半才得到工作人員有關電梯有故障的提醒,然而那個時候已經來不及躲避了。目前,事故原因仍在進一步調查中。各家媒體都以“電梯吃人”這樣的駭人、驚悚的標題報道這個事件,這件事也引起了廣泛的關注,不僅人們街頭巷議,各級監管部門也加緊排查隱患。然而這件事的背后折射出的是一種責任感的缺失,正是這種責任感的缺失,導致了慘劇的發生絕非偶然。
上至上級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感缺失,下至電梯的直接運營者商場的檢查責任感缺失,這些責任感的缺失讓日常生活中的一件看似平常的事情導致了悲劇、慘劇。一般情況下,諸如湖北“電梯吃人”事件,完全是本可避免的。在電梯生產之初,電梯就預裝有觸發自停裝置,緊急狀態下應能發揮效用避免人員傷亡。而且按照相關規定,電梯都應有定期的檢查和維修保護,目的就是為了排除隱患。現在來看,電梯一而再、再而三地光天化日之下發生“吃人”事件,不禁讓讓公眾懷疑這些電梯的運營部門到底有沒有定時檢修,監察部門有沒有盡到監管的責任,公眾安全管理存在著巨大的漏洞。
責任感的缺失導致檢查的缺位,前幾年有一則新聞報道,某地警方查獲了一批問題電梯。這些電梯要么是三無產品,要么是假冒偽劣。而采購者竟然是正規單位!敢于購買問題電梯,一是唯利是圖,有人從中收取大筆好處,另一點就是責任感的嚴重缺失,載人電梯不出問題則罷,一出問題就是人命關天的大事。
可見不僅是營運者,在驗收的時候,連監管部門也有責任感的缺失。還有,在檢修的時候,上級監管部門是否僅僅是走過場,電梯“超齡服役”理應淘汰,因為平日維修不當導致質量出現重大問題也應淘汰。上級監管部門的責任感到位了嗎?
當今社會,責任感對每一個崗位,對每一個人都十分重要。責任感到位的情況下,尚不能百分之百避免因各種各樣而出現的問題,就更不用說責任感的缺失會帶來多么嚴重的后果。電梯“吃人”造成的各種各樣的事故,我們看到的不僅僅是慘劇帶來的教訓,更要提高責任感。用責任感的提高來盡最大可能降低慘劇發生的可能,用責任感的提高保障我們日常生活的安全感。(中國臺灣網網友:張碩)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