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那天,象山影視城專門推出了優惠措施。一時間,象山影視城里非常熱鬧。《奪路而逃》劇組正在象山影視城春秋戰國城內薛城處拍戲,上午10點35分左右,劇組一匹馬受驚嚇扯起馬樁,翻過土墩沖向游客游覽線路。12名游客先后受傷,其中3人傷勢較嚴重,1人經搶救無效死亡。(11月12日《現代金報》)
大家對拍電影非常好奇,能夠有這種親身體驗的機會,可以和影視明星近距離接觸,一生能有幾回呢?過了這個村,就沒有這個店了。誰會輕易地放過呢?可是,出乎預料的是,劇組的一匹馬受驚嚇踩傷了12名游客,還踩死了1人。這真是令人扼腕嘆息,潸然淚下。一個活生生的人就這樣被劇組的驚馬踩死了,難道不應該引起有關部門的深思嗎?難道不該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嗎?
為何會發生這種慘劇呢?因為劇組使用的馬匹大都不是經過嚴格訓練的,而是從農民手里租來的“野路子”馬匹。劇組使用馬術俱樂部的馬匹費用太高,而使用“野路子”馬匹能夠降低成本。這樣做隱患太多,風險太大。很多劇組存在著僥幸心理,認為自己不會出事,正是因為有這種麻痹大意的思想才奪去了游客的性命。這件事情給所有的劇組敲響了警鐘,“野路子”馬匹不能用,一旦出事后果嚴重,這可不是鬧著玩的。
發生了這種慘劇,到底應該由誰來擔責呢?劇組難辭其咎。兩個劇組的兩匹馬打架,導致一匹馬受驚嚇,沖到了人堆里才造成了這樣的惡果。這就充分說明劇組在管理上根本就是篩子裝面——漏洞百出,拍戲的馬匹只是把韁繩套在拴馬樁上,根本就沒有拴牢靠,也沒有派專人看管,這是不負責任的表現。我就不明白了,兩個劇組的演員尚且能發生矛盾呢,怎么能把兩個劇組的馬拴在一起呢?誠然,影視城也不能一推六二五。明明知道拍戲是一個很危險的事情,竟然在雙十一對本地游客免費,導致人滿為患,為了增加人氣卻不顧游客的安慰,這是拿游客的生命安全當兒戲。劇組和影視城必須包賠游客的損失,認真吸取血的教訓,保證不再發生這種傷害游客性命的事情。
其它的影視城、劇組目前沒有發生游客受傷、死亡的事件,并不代表就沒有安全隱患。前事不忘,后事之師。這次事件以后,各個影視城、劇組必須立即進行治理整頓工作,搞好安全排查活動,確保游客的安全不出事故。要是影視城不能確保游客的安全,在拍影視作品的時候就必須禁止游客入內參觀。(中國臺灣網網友:畢文章)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