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10月22日新華網記者報道,安徽蕭縣一占地面積5.77萬平方米,總投資2290萬元的縣政府新建辦公樓工程項目,因原縣委書記貪腐落馬,導致工程受影響停工,此后又遇上“中央禁令”,“進退不得”擱淺至今。如今工地上雜草叢生、建材散落、腳手架銹蝕,樓間貓狗出沒,甚至被當地農民當做“放羊場”。
千萬投資打了“水漂”,本應是人聲鼎沸的全縣政務中心卻變成了小貓小狗的棲身的樂園,此“政務新區”最終落得如此下場讓人不勝唏噓。當年的縣委書記是因何做出此等大手筆之舉,又是如何通過層層審批找到大宗土地得以破土動工乃至封頂的,自有相關部門去刨根問底。但筆者認為,爛尾樓的事實既已擺在眼前,除了嚴肅追責摸清“來路”之外,還應理性思考為其找到“出路”。
最簡單的辦法莫過于“將錯就錯”。既然樓已封頂,整體工程已基本完工,那何不干脆繼續投入適當資金,完成它應盡的使命?當然前提是此樓在建造和使用上必須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上級審批部門在此類事件的處理上也不必過于“一刀切”,在節約資源、降低處理成本的基礎上適當的開綠燈未嘗不可。
還有辦法就是引入“第三方”,也是一舉兩得。即對內根據文體部門需求,可根據當地民俗文化和周邊環境將其改造成民俗文化中心;也可加入運動設施,做成藝體文化宮等,想方設法把爛尾工程變成“民心工程”。對外引進有實力、有經驗的開發商,改造成酒店或者休閑度假村,對盤活周邊經濟也有益處。至于在處理相關遺留問題上,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該減免的減免,該特辦的特辦,打消投資者顧慮。
不管怎樣,誠如報道中講的“爛尾樓”一方面造成國有資產閑置浪費;另一方面,在建工程停工缺乏維護易損壞,會給后期處理造成困難。故爛尾工程處置急需當地政府引起高度重視,如何理清爛尾之癥結,制定科學可行的盤活路徑,切實做到變廢為寶才是考驗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課題。(中國臺灣網網友:昊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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