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記者暗訪發現,三亞各家酒店都存在價格亂象。在一家海鮮飯店,記者點了5種較便宜的海鮮,店家承諾300元左右,并讓記者先在菜單上簽字再給做菜,但等記者吃完準備結賬時,卻被漫天要價774元!(10月12日《央視網》)
到飯店吃飯之前,需要食客與飯店先簽字畫押,這樣的雷人規定雷倒的不僅僅是消費者,更雷倒了我們的價格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這侵犯的是消費者的基本權益。面對這種“吃飯畫押”的飯店,我們不禁要問:“吃飯畫押”的飯店沒給監管部門畫押嗎?消費者緣何成了無奈的“喜兒”?
三亞景區價格亂象由來已久,年年都被曝光,年年都在整改。尤其是最近一段時間以來,這里的價格亂象更甚。面對質疑,三亞當地監管部門一次次通過媒體表示將嚴肅整治。遺憾的是,整治來整治去,價格亂象沒有絲毫改觀,越整治問題越突出了,這次竟然上演了吃飯之前先畫押的大戲,豈不怪哉?
三亞整治價格亂象的動靜還是很大的。當地物價、工商、旅游等監管部門分別與轄區的涉及旅游行業、單位簽訂了軍令狀,表示在經營中絕不侵害消費者利益。在軍令狀中,有涉旅單位的蓋章,有負責人的簽字,也有監管部門的簽字。這樣的軍令狀是多么的嚴厲,多么的嚴肅,還多么的莊嚴。三亞每次都會在各種旅游旺季興師動眾搞這種簽字畫押。那么,為什么這些單位在簽字畫押之后,還如此的囂張呢?
這表明一點,監管部門的監督在走形式,熱熱鬧鬧的簽字畫押之后,所有的資料都被鎖在了柜子里,落滿了不作為的塵埃。對于監管部門來說,他們對于當地旅游、餐飲、住宿經營單位的價格亂象絕對不會是不知道的。這么多的游客投訴,這么多的記者報道,誰能不知道?只不過,面對這些,三亞當地的監管部門在選邊站隊而已。他們把游客投訴和負面報道當做了“雜音”,錯誤地行使著自己的權力,為了地方的一己之私,為了部門的一絲利益,忘記了責任和義務。
治理這種價格亂象,其實是很簡單的事情,依據記者的報道進行查處,依據游客的舉報進行查處就可以了。遺憾的是,當地對于價格亂象的整治,卻走在了“年年歲歲亂象相似,歲歲年年依然查處”的道路上,這猶如遭了鬼打墻,引導監管部門鬼打墻的其實還是利益這個小鬼。如果在監管的過程中,監管部門沒有獲取利益,也就不會有了他們的視而不見。
監管部門與被監管單位簽字畫押搞軍令狀的事情,在我們的社會管理中還是很常見的,也是監管的一種渠道和載體。不是這種形式不能發揮作用,而是我們沒有真心去監管,熱鬧的簽字畫押之后,軍令狀就在寂寞中落滿了塵埃。
食客吃飯之前必須畫押,這侵犯的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自然需要嚴厲查處。但是,不知道這些胡作非為的單位有沒有和監管部門畫個押呢?他們畫的押在哪兒?“吃飯畫押”的飯店把消費者當“喜兒”,這是法治社會的悲哀,最值得我們追問的則是:誰讓消費者成了喜兒?(中國臺灣網網友:郭元鵬)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