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2014年10月9日《京華時報》報道,10月8日記者獲悉,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9月29日正式下發“封殺劣跡藝人”的通知,“吸毒”“嫖娼”行為被明確點名,出軌等道德問題則未提及。除此前提及的電視劇作品外,由“劣跡藝人”參與制作的電影、電視節目、網絡劇、微電影等被要求暫停播出。
由此可見,“封殺劣跡藝人”之傳聞,終于塵埃落定。
就一定層面而言,在各種歪門邪道的共同作用下,泱泱中華,實際上早已異化為“全民娛樂至死”之病態國度。成天上跳下竄的“劣跡藝人”們,往往更是這種病態的催化劑。
正像有關新聞所講,個別編劇、導演、演員等廣播影視從業人員因吸毒、嫖娼等違法行為被公安機關查處,其行為觸犯了法律法規、敗壞了社會風氣,尤其是作為社會公眾人物,損害了行業形象,造成很壞的社會影響,對廣大青少年健康成長尤為不利。廣播影視作品是傳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載體。
但事實上長期以來,“劣跡藝人”們不僅被世人供養得儼如皇族,而且擁有為數眾多的粉絲。當然,不少有識之士也不時地予以鞭撻之,可收效甚微。
不過,如今中國的官方終于不再“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而高調出臺了“封殺劣跡藝人”令。有關劣跡藝人遭到封殺,實屬罪有應得。
誠然,“劣跡藝人”們,以及其臺前幕后的某些“主人”或“馬仔”,肯定會絞盡腦汁地應對有關封殺令。而且,此次官方出臺的封殺令,并未將出軌等劣跡列入其中。另外,對于封殺的時限,相關通知中沒有明確提及。但在中國特色的現實國情下,在各種正義力量的支持下,“封殺劣跡藝人”令,一定能在相當程度上遏制、消除劣跡藝人帶來的社會危害。同時,“封殺劣跡藝人”令的出臺,其實也是給某些藝人套上了一個緊箍咒。
概言之,筆者羅豎一認為,中國“封殺劣跡藝人”值得點贊。當然,此類“封殺”還需不斷細化、深入和推而廣之。(中國臺灣網網友:羅豎一)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