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下午,重慶郵電大學20歲的愛心志愿者高渝從銅梁老家搭乘一輛黑色私車回渝中區后,與家人失去聯系,音訊全無(商報曾報道)。昨天是高渝失蹤的第11天,昨晚銅梁區公安局證實,失蹤的重慶女孩高渝已確認遇害,而犯罪嫌疑人正是車主蒲正富。當天,高渝在搭車途中與車主發生爭執,車主將其殺害后潛逃。目前,蒲已被刑拘。(新華網2014年8月20日)
“黑車”就是沒有運營的資格,不被國家允許的贏利為目的的車.因為它對乘客沒有安全上的保證,而且影響正規出租車的正當利益,故一直是交管部門重點打擊的對象,然而,“黑車”就像打不死的“小強”,屢禁不止,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黑車”所有者的利益驅動,另一方面也是交管部門只重視“標”不重視“本”的結果,各地交管部門多數對“黑車”的態度就是“罰款”,一罰了之。確實短時間大力度的“罰款”執法可以給“黑車”運營造成威懾作用,短時間可以減少類似情況出現,然而交管部門的工作不只是“黑車”也就造車了不可能全天候、全時段監控,一旦松懈,黑車將會死灰復燃,甚至愈演愈烈。
要想解決“黑車”一方面交管部門對“黑車”應該零容忍,另一方面對待“黑車”要重視“標”也就是實際表現,也應重視“本”也就是解決這部分人的出路,例如是否可以通過某種方式使其正規化?都是可以嘗試的。
“黑車”名字不悅耳,本質也不好,然而確實客觀存在的,只有“疏”、“堵”兼顧,“標”、“本”兼治才能夠徹底“黑車”問題,也才能不讓悲劇重演。(中國臺灣網網友:關諤)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