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今日在中國政府網發布《201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明確建立統一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征信系統,研究和推進將食品安全信用評價結果與行業準入、融資信貸、稅收、用地審批等掛鉤,充分發揮其他領域對食品安全失信行為的制約作用。(5月27日《法制日報》)
《食品工作安排》的發布,是中國食品行業在廢除了“免檢”時代后,又步入了“食品征信”時代,前者是從制度上消除了對消費者可能產生的“隱形傷害”,后者是對食品企業良知的呼喚和對企業誠信行為的規范。
但無論哪種方式,都離不能放松對食品企業的實質性的監管。
隨著近年來越來越多的食品安全事故頻現,食品行業的社會責任及監管部門的公信力受到民眾越來越強烈的質疑。無論是家庭餐桌上,還是校園內外,均讓人們不禁驚呼:我們的食品到底怎么啦?
到底怎么啦?食品安全就真的如此難以控制?
無論是國家出臺的《食品安全法》,還是今日國務院發布的《食品工作安排》,對于食品企業的行為規范、執法部門的執法標準,細致有佳。從法律、制度程面來說,我們的食品安全是可靠的、可控的。
可為何食品安全事故頻發?
商家的唯利是圖,監管部門的惰政,我想無非此兩種情況作祟。
行業法制再健全,如果沒有很好的執行部門,沒有良好的誠信體制約束,難免會被唯利是圖的企業投機取巧,這點在“食品征信”時代的到來,顯得猶為突出。
因為《食品工作安排》中最主要的還是提倡食品企業的誠信生產、誠信經營,讓食品安全意識成為食品行業的行為標準、自覺行為,想通過推進將食品安全信用評價結果與行業準入、融資信貸、稅收、用地審批等掛鉤,充分發揮其他領域對食品安全失信行為的制約作用。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我國《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政府部門在進行抽樣檢驗時,應當購買抽取的樣品,且不收取檢驗費和其他任何費用。而目前抽檢的重擔落在質檢、工商等部門肩上,以其現有的人才、財力、技術條件,似乎很難負擔起全國幾十萬食品企業產品的抽查工作,這些都考驗著立法機構的立法智慧和執法水平。
此次國務院發布的《食品工作安排》,實則是對食品安全抽檢、監管由單一的執法部門來實施,逐步向中立、高效、嚴格的多渠道、全民監管方向發展,這有利于全民監管食品行業的行為規范、監督執法部門的執法力度,有效擋住唯利是圖無良企業“禍害”百姓的腳步,讓他們對時刻高懸在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產生敬畏之心。(中國臺灣網網友:謝曉剛)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