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2014年高校錄取工作已經開始,各省紀檢監察廳就“學子宴”“升學宴”“謝師宴”等再次重申紀律要求,嚴禁黨員干部、國家公職人員違規操辦各種宴席。(7月18日鳳凰網)
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為防止以講排場、比闊氣、借機斂財為目的的“學子宴”反彈回潮,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群教活動力行力改的相關要求,對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違規舉辦宴席之事進行規治是非常必要的。
筆者認為,在貫徹這一政策規定中需注意到以下幾點。首先黨員干部要嚴格自律,嚴格恪守各項規定。不違規操辦和參加各種名目的子女升學宴請活動,不以“化整為零”的方式為子女操辦升學宴,更不不授意他人代辦,不收受各種禮金、禮品….以此樹立起良好的榜樣,以身作則,帶動社會風氣轉變。
其次要強化主體責任,嚴格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各級黨組織都要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管好灌注所屬人員,通過警示教育、會議學習等形式加強對公職人員的教育管理,抓早抓小,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打招呼,防患于未然。此外,教育部門要加大師德師風教育和建設,倡導文明新風,提倡簡樸節約。黨員干部確需籌辦宴席的應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報批備案。
最后要加強監督檢查,嚴肅違規人員的責任追究。暢通監督和舉報渠道,通過受理季報、,明察暗訪、輿論監督等形式,加大監督和查處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發起者,敢于點名公開曝光;對參與者,比照操辦者、發起者處理;對因公職不落實、監管不力、教育不到位而致使發生的違規案件,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的責任。(中國臺灣網網友:葉梓吟)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