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澄邁縣老城經濟開發區工委原書記盧勇,在土地使用性質變更、房地產項目容積率調整、審批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事項中,多次收受開發商聶仲根的賄賂,前不久被海南省紀委“雙開”,案件已移送司法機關。(6月20日中國新聞網)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重拳出擊“狠剎四風”,因違規違紀而被免職的官員數以千計。可官員落馬背后的巨大隱情才更該引起重視,據報道,已有不少信息表明,房地產已成為絕大多數落馬官員的“絆腳石”,此次盧勇的案件不例外。官員頻頻“栽倒”于房地產癥結何在?值得深思。
其實官員因房地產落馬實屬尋常,也可謂屢見不鮮。但這樣的趨勢愈演愈烈,著實令人百思不得其解。據統計,自2000年以來,14年中,共有53名落馬省部級官員涉及房地產,而據不完全統計,14年來落馬的省部級官員在100人左右,這就意味著,近一半的落馬省部級官員或多或少與房地產業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
近年來,全國房價普遍上漲,而像北京、上海等一些大城市的房價更是到了一“漲”而不可收拾的地步。房地產暴利已成為擺在我們面前不爭的事實。而在這些城市的官員一樣面臨著買房的壓力,可單靠微薄的工資想要“追趕”乘著高鐵“瘋漲”的房價無異于癡人說夢。再加上暴利的誘惑,最終這些官員還是動了心,將欲望之手伸向了房地產商。與此同時,也讓自己陷入了萬劫不復的深淵。
除此之外,房產“身份”的轉變亦是官員頻頻涉足房地產的“罪魁禍首”。目前的房產已不單單是用來居住的“家”,更多時候它變成了一種資產,一種只增不減的價值保障,一種潛力無限的投資項目。這種扭曲的住房功能和官員貪婪的欲望“一拍即合”,兩者“沆瀣一氣”。自然就會出現官員屢屢涉足房地產的丑惡行徑。同時,部分官員在城建與規劃等部門任職,因職務之便,也增強了其與房地產開發商的聯系。一來二去,官員終將在房地產上栽了跟斗。
正所謂“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想要不成為害群之馬,城狐社鼠,我們的黨員干部特別是一些高官,定要拿出“常在河邊走就是不濕鞋”的定力。這樣,任何誘惑都將不會成為“絆腳石”。(中國臺灣網網友:姚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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