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在西安進行的全國10公里路跑聯賽發生毆打事件:甘肅蘭州選手張寶強在比賽途中被其他選手痛打兩次,但他還是獲得了男子10公里專業組的亞軍。此事一經曝光,立即在全國引起轟動。(4月29日光明網)
體育運動的本意應該是為了強身健體,而在世風日下的今天,體育運動的勝負往往代表著金錢、地位,正所謂"贏者為王敗者寇",所以在體育比賽中,運動員只要能贏,無論是教練還是運動員,不擇手段的事常常發生。
2009年的全運會田徑男子3000米障礙賽中,山東選手孫文利實現了全運三連冠。然而,獲得亞軍的江蘇選手林向前賽后在新聞發布會上宣稱東道主以惡劣手段奪冠,在跑到第3圈和第4圈的時候,孫文利的隊友先是阻擋林向前加速,接著又頻頻使用肘擊,最后看這樣也無法阻擋林向前,干脆使出最后的一招“絆腿”。在隊友的幫助下,山東選手孫文利最終以8分25秒11的成績奪冠,林向前以8分27秒14的成績奪得亞軍。賽后林向前在沖過終點時,他憤怒地去找裁判理論。可是,這一切都已是無濟于事。
在全運會上都能發生這樣惡劣事件,也就難怪議論紛紛的陰謀論甚囂塵上,不過,這種群眾性賽事,會否發生謀劃好的陰謀,這不好說。不過,組委會最終憑電子芯片確認了張寶強的第二名成績,并給予張寶強第一名的1萬元獎金和1000元醫藥費作為補償,但張寶強和他的家人被組委會告知,是誰打的,他們“查不到”。當地警方則表示,“在體育比賽中的拉拽行為屬于違反體育比賽中的規則,不屬于治安案件”,當事人也“沒有到轄區派出所報案”。
隨著媒體的介入,輿論的強烈關注,當地警方明確表態,“張寶強被打”一事已經立案,將全力尋找打人者。而打人者,也經一波三折終于被找到。陜西省體育局已經對外公布打人者為西安體育學院附屬競技體育學校的學生李某,據其在道歉信中所說,打人是由于“發生擠碰并發生言語沖突”而導致的情緒失控。
姑且不論打人者的道歉信是真是假,我寧愿相信,這其中沒有任何陰謀,當然,到底有無陰謀,或許只有打人者心中明白。但此賽事暴露出的諸多問題,卻不可不查,更不能輕易放過。
當事人報警,現場執勤民警竟讓報案者“先找回被搶走的號碼布,并找到打人者,然后再看怎么處理”。警方現場執勤,就應該維護好秩序,而出現比賽選手兩次被打,本就說明警方的工作失職,而更讓人驚愕的是執勤民警的奇談怪論,當事人報案,應該是警方查找打人者,何以讓當事人去找?這種讓被害人逮住嫌犯來辦案的行為,是否構成失職?若當事人逮不住嫌犯,此案就不了了之了?
據介紹,全國10公里路跑聯賽,聲勢浩大,有政府體育部門參與、有國內知名商家大力贊助、有警方的全力治安配合、有媒體全程跟蹤報道、有數萬跑者的踴躍參與,是不但收了報名費,還登記了個人信息的實名制比賽,令人意外的是,大賽組織卻異常混亂。選手被打,組委會卻說找不到打人者。
據選手自己回憶,這個比賽分為職業組和業余組,但是比賽六個組別同一起點同時出發,根據規范,專業組的起跑應該與業余組區分開來。當然,如果分別起跑,打架事件也不可能發生。不過,上萬跑者同時出發,沒有出現安全事故,已屬萬幸,這場群眾運動,到底是官方舉辦,還是企業主辦,抑或是哪位大神個人主辦?是為了吸引民眾的眼球?還是為了斂財?
為了跑道的干凈,為了體育的快樂和積極向上的精神,為了公平、公正,為了讓暴力遠離賽場,請將本次聯賽放在陽光下接受檢閱。(中國臺灣網網友:黃國勝)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