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副鎮長上任首日酒后身亡疑被勸酒過度”的消息引發關注,官方稱該同志是喝了點酒,但到底是不是因為喝酒導致身亡,現在還沒有結論。事發后,參與飲酒的7名科級領導干部均被免職。(新京報,4月15日)
近年來,喝酒身亡的報道屢見不鮮,從“湖北查處IT工程師陪官員喝酒死亡事3名官員被免職”到“黑龍江一名副省級官員喝酒致陪酒人死亡”再到“小學校長陪官員喝酒身亡4名科級干部被免職”不難看出,公務員這一群體對公務應酬中酒文化的熱度較高,“陪酒”“官員”的頻繁出現讓公眾把目光焦點對準了飽受詬病的吃喝享樂之風,讓政府陷入了輿論漩渦。
在我國現代政治環境中,酒元素被頻繁運用到公務來往和人際交往中,酒的作用被無限夸大,甚至有“無酒不上桌”“無酒不談事”的說法。陪酒身亡事件的無獨有偶,折射出的是不僅僅是公務人員享樂之風的問題,“用生命博前程”的背后,是認識產生了偏差,思想出現了錯位,把“接待”同“提撥”劃上了等號,明知不可為而為之,不僅自己生命受損,還帶壞了干部隊伍風氣,把“陪酒”變成了公務接待中的潛規則。
公務接待只是政府部門的一項常規工作,但近年來卻屢屢遭到各種質疑、詰問、批判。中央“八項規定六項禁令”中明確規定,領導干部下基層調研、參加會議、檢查工作等,要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關要求執行,嚴禁超標準接待。各地方的“十不準”中也有“不準在工作日午餐飲酒,一律不準酗酒”的禁令。但從曝光的頻率來看,這類事件并未減少;從曝光的對象來看,上至省部級官員下至鄉鎮基層干部都有。酒元素已經在公務接待中生了根、扎了刺,要把它剔除掉,只能下狠手、不怕流血不怕痛,多拔幾次。
要改變干部隊伍中的“喝酒應酬”之風,須從思想源頭切除“毒瘤”,拒絕潛規則,不用人情做交易,把心思放在搞好本職工作上;建立起剛性約束制度,給領導干部套上一個“緊箍咒”,拉起一條“警戒線”,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堅決查處;還得用形式多樣行之有效的方法展開嚴打且堅持下去,常抓不懈才能剎歪風治頑疾,達到改作風見成效的目的。(中國臺灣網網友:胤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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