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在微博和很多論壇上瘋傳:浙江省寧波市象山縣有一史姓“新郎”同時娶了兩個妻子,就在前一天晚上辦的酒席。大多數網友對這個“奇葩”婚禮表示了憤慨。諸多網友認為,如果這是真的,那就是對法律和社會道德的雙重踐踏。但也有人認為,如果僅僅是惡搞,也沒什么大不了。網友“剛剛好18度”說,若都領取了結婚證,則構成重婚;要是沒有證僅辦個婚禮,就好比小孩子過個家家罷了。(據2014年4月17日《京華時報》
還是群眾中間好人多啊。對于寧波男子擺酒席公開迎娶兩個新娘這種公然挑釁和踐踏公德、良性現代社會制度的違法行為,紛紛予以強烈的道德譴責,本身就是正義的伸張與宣示,這件事可決不是像小孩子玩“過家家”游戲“娶媳婦”那么簡單,它嚴重戲弄了社會道德與法制。
首先,它踐踏公德。人類婚姻關系由原始群婚、血緣婚、伙婚、對偶婚,發展到專偶婚,是社會由蒙昧、野蠻走向文明的標志。婚姻在本質上是一種人與人的關系,兩性的結合,反映著社會經濟生活的要求和社會文化的特點,是一種文化的、社會的現象。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婚姻問題一向被視為家庭、社會的大事,婚禮被視為人倫之始和禮的根本,社會的婚姻狀況與社會治亂相關聯。而寧波這名男子擺設酒席公開迎娶兩個新娘,無疑是對文明婚姻道德文化的蹂躪與踐踏。
其次,它挑釁法律。婚姻制度是一定的婚姻關系及其模式和規則,是婚姻行為的規范體系。1950年5月,新中國成立后百業待興,而國家頒布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該法明確地將“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和“一夫一妻制”以法律形式固定了下來。我國現行的《婚姻法》更是明確規定:“一夫一妻”、“禁止重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所謂一夫一妻,通俗地說是指一個男人只能娶一個妻子,一個婦女只能嫁一個丈夫。一夫一妻制則是指一男一女結為夫妻的婚姻制度,這也是我國基本的婚姻制度,任何人不能同時與兩個以上的人締結婚姻,否則可能導致重婚而受到法律追究。
再次,它負面影響大。特別是在新形勢下,中國社會的轉型時期,市場起主要配置作用的市場經濟模式之下,國人傳統婚姻觀念也面臨諸多考驗與挑戰,試婚和同居的泛濫、第三者和婚外情、燃燒軍團的異軍突起、家庭暴力等現象,使得婚姻的問題比中國傳統時期更加突出和嚴重。寧波男子擺酒席公開迎娶兩個新娘,就是當前中國婚姻問題的現實反映,其示范與影響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不可小覷。
盡管這位“新郎”未在民政機關登記申請結婚,但仍可訴其重婚。正如浙江贊程律師事務所主任程學林所說,這名男子即使沒有登記結婚,但如果與這兩名女子以事實婚姻關系維持“夫妻”關系,就已經構成重婚罪。依據法律規定,重婚罪除了家庭成員自訴外,公訴機關也有權力和責任主動起訴,不會讓他繼續做美夢的,當地警方已介入調查,看他還怎么臭得瑟。
當然,處于社會轉軌換型時期,年輕人的婚姻觀的變態與復古,也反映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法紀觀念的固化工作任務是相當的艱巨。現代婚姻制度以主婚權屬于婚姻主體,婚姻目的是愛情,婚姻規范是婚姻平等、婚姻自主、婚內性生活、婚內感情等為主要特征。實現證明,只有遵守和維護現代婚姻制度,才是快樂、幸福、高質量婚姻的根本保障。我們并不反對婚姻自由,但婚姻自由必須是以自覺接受相關約束為前提的,否則必將導致婚姻關系秩序的混亂,進而造成社會不穩。
恩格斯曾經指出:“一夫一妻從一開始就具有了它的特殊的性質,使它成了只對婦女而不是對男子的一夫一妻制”。在封建社會,貴族官僚一般都擁有眾多妻妾,這是男女嚴重不平等的產物,本身就是對婦女人格尊嚴的踐踏。人類文明已經發展到了21世紀,我們決不讓這種婚姻悲劇重演。相關部門更不能把這名男子擺酒席公開迎娶兩個新娘當笑話,要有個明確的說法。(中國臺灣網網友:徐云鵬)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