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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續了29年的9月10日“教師節”,今后可能要改日期了。國務院法制辦昨日公布《教育法律一攬子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對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師法和民辦教育促進法四部法律相關條款進行修訂。意見稿中擬規定,每年9月28日為教師節。(9月6日 《北京晨報》)
要把教師節定為9月28日的想法,也僅僅是國務院法制辦關于教育法律的一攬子修訂草案中,可能是最不痛不癢的一個環節。其中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民辦教育等“大事”的相關條款要進行修訂,這應該是我們關注的重點所在。而至于教師節是9月10日,還是9月28日,有那么重要嗎?
9月28日據說是孔子生日,但我們看卻并不是那么回事,根據記載應該是10月9日。當然,教師節的挪位帶著點噱頭、賣點,或許更有民間市場,但問題關鍵不在于此。把教師節改日子,其說法是9月10日正值開學之際,教師通常忙碌于開學的各項工作,很難有時間與心情享受節日,而改到月底,能與中秋國慶假期有一個銜接,對教師而言會更加方便。
作為我國特有的行業性節日,教師節和護士節、記者節一樣,被單獨劃出來是為了讓人們更有尊敬這些勞動者的意義。要論福利,恐怕則是精神上的,因為又不放假,也不發放福利,更多的則是對“人類工程師”表達敬意之用。節日性質已經很清楚了,也就和月初、月底沒多大關系。如果說要和中秋國慶進行銜接,大概意思是要放松下心情,這種精神層面的臆斷,不知道有沒有問過教師本人的感受,尤其是鄉村和代課老師,切實改善他們的待遇,怕是火燒眉毛的事情吧。
筆者認為,教師節真的沒必要來乾坤大挪移,我們的精力更應該用在刀刃上。教師作為普通勞動者已經享受了其他職業者享受不到的許多特殊待遇,比如一年兩個假期。說出這樣的論點,很可能會導致罵聲。但冷靜想下,為何要把某個職業人為的推到太高的層面上呢?勞動者如果因為道德的關懷,而讓他帶上社會明星的光環,也許心理上的榮耀感得到滿足,但除此之外,又能產生多少社會驅動的力量?據我所知,教師節里的老師們,那一天過的和平日里也沒什么區別。
還有幾天就是教師節,京東、1號店早早的在顯要位置鋪陳了教師節購物卡,面值幾百到千元不等,背面寫著“老師您辛苦了”的溫馨話語。教師節給老師送禮早已經司空見慣,筆者周邊就有很多這樣苦惱的家長,他們不是心痛于要花錢,而是糾結于送什么禮物為好。而網站的教師節購物卡則更像是替人分憂解難的“及時雨”。這種社會現象,也凸顯了教師節已有變味的趨勢。不把精力放在教育改革和《教育法》的修改上,用太多的精力去討論教師節改為幾號,現在看來有點本末倒置的意味。(中國臺灣網網友 謝偉鋒)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