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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東莞某高校讀大三的黎同學發現周圍有同學選擇在淘寶上購買實習證明以應付開學。黎同學疑惑,網購假證明不是違法行為嗎?真到找工作的時候被用人單位一眼識破怎么辦?(8月26日 《廣州日報》)
大學生實習證明原本是為了證明大學生實習的一個重要依據,但隨著網絡時代的興起,購買實習證明成為一個新的暗瘡。對于學生來說,購買一張實習證明不僅可以減少成本更是不費吹灰之力就可以跟學校交差;對于網店來說,源源不斷的需求促生了其生意的火爆,賺取足夠多的金錢;對于學校來說,就顯得備受傷害,拿著學生購買的實習證明,可以形成一份材料,但卻是虛假的。所以,對于購買實習證明來說,這就是一個難以逃避的“三重門”。
站在學生的角度上分析,大學實習有的就是雞肋,成為學生厭惡的環節。因為實習本身要浪費更多的時間,耽誤自己找工作的機會。于是,購買一張實習證明成了首選。但這樣的行為本身就是道德欺騙行為,另外,如果網店出售的是假證明也涉及到非法交易,必須謹慎行事。學生之所以購買實習證明無非就是這兩點需求,為學校交差,為自己節約時間。這樣的出發點不僅將實習本身的重要性弱化,更形成一種機會主義的行為,為今后的工作態度埋下了隱患。
另外,從學校的角度看,實習不僅是一個教育的環節,更是讓大學生進入社會之前的“預熱”,其價值和意義不容低估。可以說,學校的出發點是好的,也是從學生的角度進行考慮。但對于學生實習之前的教育工作、實習過程的監控體系如何、對于學生實習的事后考核這些環節都存在著漏洞,尤其是如何聯系企業,如何避免企業用學生實習過程中僅僅是當作苦力等情況進行系統考慮,讓大學生實習整個過程稱為一個過場,也讓學生購買實習證明提供了借口。
而對于網店來說,其出售實習證明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需要判斷。因為實習證明的真假只有一個標志,那就是公章的真假。如果實習證明是真的,公章必須是真的,而網店如何獲取真的公章是一個疑問,如果偽造公章的話,就涉嫌刑事犯罪行為,需要嚴厲懲處。網店之所以出售實習證明,其目的就是賺錢,是來自市場經濟中的一個基本準則,那就是需求決定供給,是大學生的購買需求滋生了網店的生意。但其已經涉嫌違法,需要學生、學校引起足夠重視,杜絕虛假實習證明滋生。(中國臺灣網網友 王傳言)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